Const用法小結

2021-03-31 18:50:14 字數 2980 閱讀 8166

一 const基礎

如果const關鍵字不涉及到指標,我們很好理解,下面是涉及到指標的情況:

int b = 500;

const int* a = &b;    [1]

int const *a = &b;   [2]

int* const a = &b;   [3]

const int* const a = &b; [4]

如果你能區分出上述四種情況,那麼,恭喜你,你已經邁出了可喜的一步。不知道,也沒關係,我們可以參考《effective c++》item21上的做法,如果const位於星號的左側,則const就是用來修飾指標所指向的變數,即指標指向為常量;如果const位於星號的右側,const就是修飾指標本身,即指標本身是常量。因此,[1]和[2]的情況相同,都是指標所指向的內容為常量(const放在變數宣告符的位置無關),這種情況下不允許對內容進行更改操作,如不能*a = 3 ;[3]為指標本身是常量,而指標所指向的內容不是常量,這種情況下不能對指標本身進行更改操作,如a++是錯誤的;[4]為指標本身和指向的內容均為常量。

另外const 的一些強大的功能在於它在函式宣告中的應用。在乙個函式宣告中,const 可以修飾函式的返回值,或某個引數;對於成員函式,還可以修飾是整個函式。有如下幾種情況,以下會逐漸的說明用法:

a& operator=(const a& a);

void fun0(const a* a );

void fun1( ) const;    // fun1( ) 為類成員函式

const a fun2( );

二 const的初始化

先看一下const變數初始化的情況

1) 非指標const常量初始化的情況:

a b;

const a a = b;

2) 指標(引用)const常量初始化的情況:

a* d = new a();

const a* c = d;

或者:const a* c = new a();

引用:a f;

const a& e = f;   // 這樣作e只能訪問宣告為const的函式,而不能訪問一般的成員函式;

[思考1]: 以下的這種賦值方法正確嗎?

const a* c=new a();

a* e = c;

[思考2]: 以下的這種賦值方法正確嗎?

a* const c = new a();

a* b = c;

三 作為引數和返回值的const修飾符

其實,不論是引數還是返回值,道理都是一樣的,引數傳入時候和函式返回的時候,初始化const變數

1 修飾引數的const,如 void fun0(const a* a ); void fun1(const a& a);

呼叫函式的時候,用相應的變數初始化const常量,則在函式體中,按照const所修飾的部分進行常量化,如形參為const a* a,則不能對傳遞進來的指標的內容進行改變,保護了原指標所指向的內容;如形參為const a& a,則不能對傳遞進來的引用物件進行改變,保護了原物件的屬性。

[注意]:引數const通常用於引數為指標或引用的情況;

2 修飾返回值的const,如const a fun2( ); const a* fun3( );

這樣宣告了返回值後,const按照"修飾原則"進行修飾,起到相應的保護作用。

const rational operator*(const rational& lhs, const rational& rhs)

返回值用const修飾可以防止允許這樣的操作發生:

rational a,b;

radional c;

(a*b) = c;

一般用const修飾返回值為物件本身(非引用和指標)的情況多用於二目操作符過載函式並產生新物件的時候。

[總結] 一般情況下,函式的返回值為某個物件時,如果將其宣告為const時,多用於操作符的過載。通常,不建議用const修飾函式的返回值型別為某個物件或對某個物件引用的情況。

原因如下:

如果返回值為某個物件為const(const a test = a 例項)或某個物件的引用為const(const a& test = a例項) ,則返回值具有const屬性,則返回例項只能訪問類a中的公有(保護)資料成員和const成員函式,並且不允許對其進行賦值操作,這在一般情況下很少用到。

[思考3]: 這樣定義賦值操作符過載函式可以嗎?

const a& operator=(const a& a);

四 類成員函式中const的使用

一般放在函式體後,形如:void fun() const;

如果乙個成員函式的不會修改資料成員,那麼最好將其宣告為const,因為const成員函式中不允許對資料成員進行修改,如果修改,編譯器將報錯,這大大提高了程式的健壯性。

五 使用const的一些建議

1 要大膽的使用const,這將給你帶來無盡的益處,但前提是你必須搞清楚原委;

2 要避免最一般的賦值操作錯誤,如將const變數賦值,具體可見思考題;

3 在引數中使用const應該使用引用或指標,而不是一般的物件例項,原因同上;

4 const在成員函式中的三種用法(引數、返回值、函式)要很好的使用;

5 不要輕易的將函式的返回值型別定為const;

6除了過載操作符外一般不要將返回值型別定為對某個物件的const引用;

本人水平有限,歡迎批評指正,可以聯絡 [email protected].**

[思考題答案]

1 這種方法不正確,因為宣告指標的目的是為了對其指向的內容進行改變,而宣告的指標e指向的是乙個常量,所以不正確;

2 這種方法正確,因為宣告指標所指向的內容可變;

3 這種做法不正確;

在const a::operator=(const a& a)中,引數列表中的const的用法正確,而當這樣連續賦值的時侯,問題就出現了:

a a,b,c:

(a=b)=c;

因為a.operator=(b)的返回值是對a的const引用,不能再將c賦值給const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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