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時間工作才應該開除吧

2021-04-14 03:11:05 字數 829 閱讀 7027

中午和任職

dba

的朋友聊天,他說:

"老闆老是要我把工作時間填長一點,讓整個部門的工作時間比較好看,所以本來做

1 個小時的事要寫

3 個小時。但我回答說若這件事情需要

3 個小時才做得完,我就該被開除了。"

唉,審核考績者不具備專業能力,就會如此。在

it 職場裡,重視的是技術專精程度,很難量化。若是程式開發或許還可以程式**的量來衡量,但一樣會有迷失,因為好的程式設計師可能一行就解決,但能力差者

寫了一堆程式**還加上許多

bug。而

dba

和網管人員的工作時間填滿,更代表系統狀況不斷,這不代表該人員努力工作,而是能力不足。 好的

it 人員在職場中,由其是系統管理人員,就個人認為所花的時間比例由多到少應該如下:

若知識與技術足夠規劃出好的系統,正確地設定與操作,則系統上線後,突發狀況少。就算發生意外狀況,系統人員也能立刻解決,並避免再次發生。所以他的工作時間應該被自我充實佔滿。反過來,無知導致錯誤的設計與實踐,讓系統錯誤百出,再以無知去因應,這下可填滿工作時數了。他也不會有精力和熱誠去充實知識。 因此

it 人員的績效佔比應以技術、熱誠、合作能力為高,以達成專案、解決問題的效率與質量評分。主管的責任是激勵下屬求知的熱誠,找到好的專案讓員工發揮。而不是數字的看門狗。僅會狂吠數字的量,而嗅不出背後的質。

無知主管看不懂系統設計的優劣,無法分辨解決問題能力的高下,所擬定的績效制度僅是期待員工疲於奔命,消磨員工求知的熱誠與精力才是系統的亂源。

長時間工作才應該開除吧

中午和任職 dba 的朋友聊天,他說 老闆老是要我把工作時間填長一點,讓整個部門的工作時間比較好看,所以本來做 1 個小時的事要寫 3 個小時。但我回答說若這件事情需要 3 個小時才做得完,我就該被開除了。唉,審核考績者不具備專業能力,就會如此。在 it 職場裡,重視的是技術專精程度,很難量化。若是...

長時間工作才應該開除吧

中午和任職 dba 的朋友聊天,他說 老闆老是要我把工作時間填長一點,讓整個部門的工作時間比較好看,所以本來做 1 個小時的事要寫 3 個小時。但我回答說若這件事情需要 3 個小時才做得完,我就該被開除了。唉,審核考績者不具備專業能力,就會如此。在 it 職場裡,重視的是技術專精程度,很難量化。若是...

長時間工作才應該開除吧

中午和任職 dba 的朋友聊天,他說 老闆老是要我把工作時間填長一點,讓整個部門的工作時間比較好看,所以本來做 1 個小時的事要寫 3 個小時。但我回答說若這件事情需要 3 個小時才做得完,我就該被開除了。唉,審核考績者不具備專業能力,就會如此。在 it 職場裡,重視的是技術專精程度,很難量化。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