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成員初始化列表

2021-05-10 05:05:04 字數 1695 閱讀 5849

類物件的構造順序是這樣的:

1.分配記憶體,呼叫建構函式時,隱式/顯示的初始化各資料成員

初始化階段可以是顯式的或隱式的,取決於是否存在成員初始化表。隱式初始化階段按照宣告的順序依次呼叫所有基類的預設建構函式,然後是所有成員類物件的預設建構函式。

2.進入建構函式後在建構函式中執行一般計算

計算階段由建構函式體內的所有語句構成。在計算階段中,資料成員的設定被認為是賦值,而不是初始化。

使用初始化列表有兩個原因:

1.必須這樣做:

三種情況下需要使用初始化成員列表

1)物件成員;

2)const修飾的成員;

3)引用成員資料;

(1)如果有乙個類成員,它本身是乙個類或者是乙個結構,而且這個成員它只有乙個帶引數的建構函式,而沒有預設建構函式,這時要對這個類成員進行初始化,就必須呼叫這個類成員的帶引數的建構函式,如果沒有初始化列表,那麼他將無法完成第一步,就會報錯。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abc

;private :

int a;

int b;

int c;

} ;class myclass

private :

abc abc;

} ;int main()

(2)當類成員中含有乙個const成員時

(3)當類成員中含有乙個引用時

#include < iostream >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constref  ;

constref::constref( int i):b(i),c(a) // 含有乙個const物件時,或者是乙個引用時使用初始化成員列表

void constref::print()

int main()

2.效率要求這樣做:

類物件的構造順序顯示,進入建構函式體後,進行的是計算,是對他們的賦值操作,顯然,賦值和初始化是不同的,這樣就體現出了效率差異,如果不用成員初始化列表,那麼類對自己的類成員分別進行的是一次隱式的預設建構函式的呼叫,和一次複製操作符的呼叫,如果是類物件,這樣做效率就得不到保障。

注意:建構函式需要初始化的資料成員,不論是否顯式的出現在建構函式的成員初始化列表中,都會在該處完成初始化,並且初始化的順序和其在宣告時的順序是一致的,與列表的先後順序無關,所以要特別注意,保證兩者順序一致才能真正保證其效率。

現在明白為什麼要使用成員初始化列表了。

這裡再強調一下類的初始化的順序,應該是類成員變數的初始化不是按照初始化表的順序被初始化的,而是按照在類中宣告的順序被初始化的。

這是摘自:effective c++學習筆記:初始化列表中成員列出的順序和它們在類中宣告的順序相同 http://www.cppblog.com/xczhang/archive/2008/01/22/41613.html

為什麼會這樣呢?我們知道,對乙個物件的所有成員來說,它們的析構函式被呼叫的順序總是和它們在建構函式裡被建立的順序相反。那麼,如果允許上面的情況(即,成員按它們在初始化列表上出現的順序被初始化)發生,編譯器就要為每乙個物件跟蹤其成員初始化的順序,以保證它們的析構函式以正確的順序被呼叫。這會帶來昂貴的開銷。所以,為了避免這一開銷,同一種型別的所有物件在建立(構造)和摧毀(析構)過程中對成員的處理順序都是相同的,而不管成員在初始化列表中的順序如何。

注意:上述內容不適用於static變數,static變數應該在類的建構函式前被初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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