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static關鍵字的基本用法

2021-05-22 14:04:35 字數 488 閱讀 8637

package bisic;

public class statictest01

static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static

public void f()

}/*執行結果:

3 hhahhahah

1000

4 5

main

利用靜態**塊可以對一些static變數進行賦值,最後再看一眼這些例子,都乙個static的main方法,這樣jvm在執行main方法的時候可以直接呼叫而不用建立例項。

main方法最後執行

4、static和final一塊用表示什麼

static final用來修飾成員變數和成員方法,可簡單理解為「全域性常量」!

對於變數,表示一旦給值就不可修改,並且通過類名可以訪問。

對於方法,表示不可覆蓋,並且可以通過類名直接訪問。

this關鍵字 static關鍵字

1.當成員變數和區域性變數重名,可以用關鍵字this來區分 this 代表物件,代表那個物件呢?當前物件 this就是所在函式所屬物件的引用 簡單說 那個物件呼叫了this所在的函式,this就代表哪個物件 this也可以用於在建構函式中呼叫其他建構函式 注意 只能定義在建構函式的第一行,因為初始化...

關於static關鍵字總結

1 不能在static修飾的方法中引用this變數,只能引用一些靜態變數或方法,或new新的物件 能定義區域性變數 簡言之,靜態方法或塊中,只能引用靜態的方法或變數。2 類中的成員變數 static修飾 有預設值,而類的定義的方法中的區域性變數沒有預設值。3 在類的構造器中,能引用所有的靜態或非靜態...

關於static關鍵字的理解

1,想要實現物件中的共性資料的物件共享。可以將這個資料進行靜態修飾。2,被靜態修飾的成員,可以直接被類名所呼叫。也就是說,靜態的成員多了一種呼叫方式。類名.靜態方式。3,靜態隨著類的載入而載入。而且優先於物件存在。1,有些資料是物件特有的資料,是不可以被靜態修飾的。因為那樣的話,特有資料會變成物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