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計價法

2021-05-22 16:26:03 字數 759 閱讀 5636

個別計價法:採用這一方法是假設存貨的成本流轉與實物流轉相一致,按照各種存貨,逐一辨認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所屬的購進批別或生產批別,分別按其購入或生產時所確定的單位成本作為計算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成本的方法。又稱「個別認定法」、「具體辨認法」、「分批實際法」。

個別計價法的優點:計算發出存貨的成本和期末存貨的成本比較合理、準確。缺點:實務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難較大。適用於容易識別、存貨品種數量不多、單位成本較高的存貨計價。

個別計價法的計算公式:

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各批(次)存貨發出數量×該批次存貨實際進貨單價

例:某工廠本月生產過程中領用a材料2000kg,經確認其中1000kg屬第一批入庫單位成本為25元;其中600kg屬第二批入庫,單位成本為26元;其中400kg屬第三批入庫,單位成本為28元。本月發出a材料的成本計算如下:

發出材料實際成本=1000×25+600×26+400×28=51800元

是存貨收發存情況的一種計價方法,同為計價方法的還有: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新準則已廢除),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就是說對每筆存貨單獨計價,比如1月初庫存500公斤,每公斤50元;當月份收1000公斤,每公斤80元。該月又領用了800公斤,其中400公斤領用的是月初庫存的,400公斤*50元/公斤=20000元,100公斤領用的是該月收入的,100公斤*80元/公斤=8000元,那麼這筆發出存貨按個別計價法算就是28000元。

加權平均法算是:(50元*500公斤+80元*1000公斤)/500公斤+1000公斤=70元/公斤。再70元/公斤*800=5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