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資料庫操作部分的一些反思

2021-06-27 03:41:10 字數 1397 閱讀 9508

設計並非完全隨心所欲,而是由許多的因素在進行限制,表面上看似乎有無數種方案,但權衡各種方案的利弊之後,就只能選擇其中很少的幾條加入進專案。

起初惹起困惑的,是資料庫操作的很多方法,都不是static的,而是預設的動態屬性,受以往的影響,對這點有點疑惑。設計為靜態,主要是基於節省資源考慮,靜態方法和變數儲存在程式的靜態儲存區,和全域性儲存區是在乙個位置。靜態變數並非屬於任何乙個物件,而是屬於類本身,任何乙個物件對靜態變數的修改,都會在此靜態儲存區儲存下去,也就是說,不論有多少個物件,他們在執行的時候,進行修改的,是同一片記憶體。將類的變數和方法設定為靜態的,將只開闢一片記憶體,這塊記憶體可以理解為所有的物件公用。如果只是一般的工具類,每乙個物件不儲存屬於自己的值,不進行寫操作,那麼設定為靜態的可以節省大量的空間。因為每個物件開闢屬於自己的空間後,既然其中儲存的內容都是一樣的,那麼將這塊記憶體儲存為類本身所有並無不妥,畢竟這些物件不會因為自己的值和寫操作引發混亂。但是如果每個物件都需要儲存屬於自己的資料,而且每個物件之間對該資料的更改不能影響別的物件,那麼就並不能將他們設為靜態的,而應當每個物件單獨的進行操作。

另外,思考這樣的問題,如果資料庫的操作類真的都設為靜態方法,設想這樣的情景,物件a要進行一項耗時10s的操作,在此期間,該靜態儲存區一直進行讀寫交替操作,物件b在此時請求乙個耗時3s的緊急事務處理,那如果保證物件a不會因此受到影響?在這種情況加入互斥和死鎖絕對是一種糟糕的決定,因為一旦此記憶體被加鎖,那麼在進行大併發量訪問的時候,就會因為嚴重問題,單一時刻僅能由乙個程序進行處理,會引發並行不可進行因素。

此外,在靜態方法中,不能使用$this關鍵字,因為靜態方法不能區分物件來執行。在靜態方法中,只能使用靜態變數,用self::來進行使用,就是因為這些變數儲存的位置不屬於任何的物件,導致這些資料無法被每個物件單獨操作而不對其他物件進行干擾。

如果是多執行緒多程序的時候,每個使用者需要儲存自己的資料和連線,那就無法像一些工具一樣進行靜態處理。

在進行物件導向的設計時,必須嚴格遵循物件導向的五大設計原則,這些都不是空泛的理論,而是在設計中必須踐行的規約。在閱讀資料庫操作類時,發現該類職責上並不清晰。

此資料庫操作的設計,整體上來說還是很有條理的。

dbmysql類專門進行資料庫的操作,例如:鏈結資料庫,選擇資料庫,進行事務處理,日誌記錄,進行主從協調和負載均衡,以及執行sql語句。

dbresult類專門處理sql查詢後的結果集,將結果集分成不同的型別返回,並實現迭代器的介面,以便將結果集進行遍歷。

這種處理很符合單一職責原則,而且在呼叫的時候也很清晰,但是在dbmysql類中,存在三個方法,理應屬於對結果集的處理,這三個方法是對dbmysql類的汙染,致使dbmysql類的職責出現混淆。

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極有可能是設計者為了貪圖方便,直接在對資料庫的處理類上載入了對結果集的處理,致使汙染了以往的設計規範。

我需要深入研究物件導向的設計思想,以及關於資料庫合理的設計模式,來杜絕這種情況的發生。

一些資料庫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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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庫 資料庫sql一些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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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cle資料庫的一些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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