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 優先順序和定位

2021-07-23 20:30:28 字數 874 閱讀 8440

css優先順序

!importang 10000

行內       1000

. id選擇器  100

類選擇器(:hover偽類)10

p  標籤 屬性選擇器 1

繼承  0.1

預設值 0

其他:1.同等優先順序 看先後順序 後寫的優先

2.空格 層次選擇器 優先順序疊加

.show .main{}

3文內的樣式優先順序為1,0,0,0,所以始終高於外部定義。這裡文內樣式指形如blah

的樣式,而外部定義指經由或卷標定義的規則。

定位

1.css中關於定位的內容是:position:relative | absolute | static | fixed

2.static 沒有特別的設定,遵循基本的定位規定,不能通過z-index進行層次分級。

3.relative 不脫離文件流,參考自身靜態位置通過 top,bottom,left,right 定位,並且可以通過z-index進行層次分級。可以和浮動,居中連用 原來的位置不消除。

4.absolute 脫離文件流,通過 top,bottom,left,right 定位。選取其最近的父級定位元素,當父級 position 為 static 時,absolute元素將以body座標原點進行定位,可以通過z-index進行層次分級。當不存在這樣的祖宗時,相對於可視區域定位。

5.fixed 固定定位,這裡他所固定的對像是可視視窗而並非是body或是父級元素。可通過z-index進行層次分級。不能和浮動一起用。

其他:以內為正,以外為負

left優先 top 優先 bottom right   可正可負,可有百分數

css 優先順序

當我們的css樣式中,如果同個元素有兩個或以上衝突的css規則,瀏覽器有一些基本的規則來決定哪乙個非常特殊而勝出,也就是常講的css優先順序。一般情況下,你不必擔心css樣式衝突,但對於大型而且複雜的css樣式檔案,或有很多css檔案組成的,就非常有可能產生衝突。下面我們通過2個簡單的例項來了解一下...

css優先順序

今天在使用公司內部框架的時候,發現乙個問題。我在頁面的style元素裡面寫了乙個class選擇器,可是卻不起作用。使用f12檢視,發現是當前的樣式沒有起作用,而是被框架生成的樣式代替掉了。當然,寫內嵌的樣式肯定是沒問題。可問題就是,我明明在頁面內部寫了樣式,按照常理,應該是我手寫的類選擇器的優先順序...

css優先順序

css樣式分為 外部樣式,內部樣式,內聯樣式 選擇器優先權 1.內聯樣式表的權值最高 1000 2.id 選擇器的權值為 100 3.class 類選擇器的權值為 10 4.html 標籤選擇器的權值為 1 css 優先順序法則 a 選擇器都有乙個權值,權值越大越優先 b 當權值相等時,後出現的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