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延賞判獄

2021-08-08 01:57:18 字數 448 閱讀 6405

原文:

相國①張延賞將判②度支③。知有一大獄,頗有冤屈,每甚扼腕④。及判使,即召獄吏,嚴誡之,且曰:「此獄已久,旬日須了⑤。」明日視事,案上有一小帖子⑥,曰:「錢三萬貫,乞⑦不問此獄」公大怒,更促之。明日復見一帖子來曰:「錢五萬貫。」公益怒,命兩日須畢。明日復見帖子,曰:「錢十萬貫。」公遂止不問。子弟⑧乘間偵⑨之,公曰:「錢至十萬貫,可通神矣,無不可回⑩之事。吾懼及禍,不得不受也」

注釋:①相國:官名,指宰相。

②判:以高位兼低職。

③度支:原意是量入為出。魏晉南北朝時設度支尚書,掌管國家財政收支。唐朝開元以後,多以尚書、侍郎兼領度支事務,稱度支使或判度支使。

④扼腕:用手握腕。表示情緒激動或惋惜。

⑤了:了結。

⑥小帖子:小紙條。

⑦乞:請求。

⑧子弟:**,門生,這裡指公人。

⑨偵:偵詢,指悄悄探聽。

⑩回:扭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