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類的const成員函式

2021-08-09 15:47:09 字數 884 閱讀 6269

我們定義的類的成員函式中,常常有一些成員函式不改變類的資料成員,也就是說,這些函式是"唯讀"函式,而有一些函式要修改類資料成員的值。如果把不改變資料成員的函式都加上const關鍵字進行標識,顯然,可提高程式的可讀性。其實,它還能提高程式的可靠性,已定義成const的成員函式,一旦企圖修改資料成員的值,則編譯器按錯誤處理。 

const成員函式和const物件 

實際上,const成員函式還有另外一項作用,即常量物件相關。對於內建的資料型別,我們可以定義它們的常量,使用者自定義的類也一樣,可以定義它們的常量物件。例如,定義乙個整型常量的方法為: 

const int i=1 ; 

同樣,也可以定義常量物件,假定有乙個類classa,定義該類的常量物件的方法為: 

const classa a(2); 

這裡,a是類classa的乙個const物件,"2"傳給它的構造函式引數。const物件的資料成員在物件壽命期內不能改變。但是,如何保證該類的資料成員不被改變呢? 

為了確保const物件的資料成員不會被改變,在c++中,const物件只能呼叫const成員函式。

如果乙個成員函式實際上沒有對資料成員作任何形式的修改,但是它沒有被const關鍵字限定的,也不能被常量物件呼叫。下面通過乙個例子來說明這個問題: 

[cpp]view plain

copy

print?

class

c    

void

setx(

intx)  

};  

intmain()  

class

c    

void

setx(

intx)  

};  

intmain()  

C 的const類成員函式

我們知道,在c 中,若乙個變數宣告為const型別,則試圖修改該變數的值的操作都被視編譯錯誤。例如,cpp view plain copy const char blank blank n 錯誤 物件導向程式設計中,為了體現封裝性,通常不允許直接修改類物件的資料成員。若要修改類物件,應呼叫公有成員函...

C 的const類成員函式

我們知道,在c 中,若乙個變數宣告為const型別,則試圖修改該變數的值的操作都被視編譯錯誤。例如,cpp view plain copy 01.const char blank 02.blank n 錯誤 物件導向程式設計中,為了體現封裝性,通常不允許直接修改類物件的資料成員。若要修改類物件,應呼...

C 的const類成員函式

我們知道,在c 中,若乙個變數宣告為const型別,則試圖修改該變數的值的操作都被視編譯錯誤。例如,cpp view plain copy const char blank blank n 錯誤物件導向程式設計中,為了體現封裝性,通常不允許直接修改類物件的資料成員。若要修改類物件,應呼叫公有成員函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