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正確的事和正確的做事

2021-08-19 20:59:14 字數 3299 閱讀 4476

文章**於知乎中的提問,進行整理後的結果,形成完整的正確做事思維:

這是管理學的命題,「做正確的事」是指首先要決策正確,找對方向與目標,「正確的去做事」是指方法選擇正確,要有效率。如何理解二者的關係是本命題的關鍵,應該是「做正確的事」是基礎和前提,也就是說只有先找到了正確的事去做,然後才是選擇正確的方法去做。如果反過來,只有正確的方法而沒有正確的目標和方向,只能是越走越偏。越正確的去做一件錯事,就會錯的越多。

管理大師彼得·德魯克曾在《有效的主管》一書中簡明扼要地指出:「效率是以正確的方式做事,而效能則是做正確的事。效率和效能不應偏廢,但這並不意味著效率和效能具有同樣的重要性。我們當然希望同時提高效率和效能,但在效率與效能無法兼得時,我們首先應著眼於效能,然後再設法提高效率。」

「正確地做事」強調的是效率,其結果是讓我們更快地朝目標邁進;「做正確的事」強調的則是效能,其結果是確保我們的工作是在堅實地朝著自己的目標邁進。

大量研究表明,在工作中,人們總是依據下列各種準則決定事情的優先次序:

(1)先做喜歡做的事,然後再做不喜歡做的事。

(2)先做熟悉的事,然後再做不熟悉的事。

(3)先做容易做的事,然後再做難做的事。

(4)先做只需花費少量時間即可做好的事,然後再做需要花費大量時間才能做好的事。

(5)先處理資料齊全的事,再處理資料不齊全的事。

(6)先做已排定時間的事,再做未經排定時間的事。

(7)先做經過籌畫的事,然後再做未經籌畫的事。

(8)先做別人的事,然後再做自己的事。

(9)先做緊迫的事,然後再做不緊迫的事。

(10)先做有趣的事,然後再做枯燥的事。

(11)先做易於完成的事或易於告一段落的事,然後再做難以完成的整件事或難以告一段落的事。

(12)先做自己所尊敬的人或與自己有密切的利害關係的人所拜託的事,然後再做自己所不尊敬的人或與自己沒有密切的利害關係的人所拜託的事。

(13)先做已發生的事,然後做未發生的事。

很顯然,上述各種準則,都不符合高效工作方法的要求。

對於這個問題應按事情的「重要程度」編排行事的優先次序。所謂「重要程度」,即指對實現目標的貢獻大小。對實現目標越有貢獻的事越是重要,它們越應獲得優先處理;對實現目標越無意義的事情,愈不重要,它們愈應延後處理。簡單地說,就是根據「我現在做的,是否使我更接近目標」這一原則來判斷事情的輕重緩急。

在上述的十三種決定優先次序的準則中,對我們最具支配力的恐怕是第九種——「先做緊迫的事,再做不緊迫的事」,大凡低效能的員工,他們每天80%的時間和精力都花在了「緊迫的事」上。也就是說,人們慣常地習慣是按照事情的「緩急程度」決定行事的優先次序,而不是首先衡量事情的「重要程度」。按照這種思維,他們經常把每日待處理的事區分為如下的三個層次:

(1)今天「必須」做的事(即最為緊迫的事)。

(2)今天「應該」做的事(即有點緊迫的事)。

(3)今天「可以」做的事(即不緊迫的事)。

但遺憾的是,在多數情況下,愈是重要的事偏偏愈不緊迫。比如向上級提出改進營運方式的建議、長遠目標的規劃,甚至個人的身體檢查等,往往因其不緊迫而被那些「必須」做的事無限期地延遲了。所以,在麥肯錫公司,我們告訴新來的員工的第乙個法寶就是:做要事,而不是做急事。

精心確定主次做要事而不是做急事的觀念如此重要,但常常為我們所遺忘。必須讓這個重要的觀念成為我們的工作習慣,在每開始一項工作時,都必須首先讓自己明白什麼是最重要的事,什麼是我們最應該花最大精力去重點做的事。

精心確定事情的主次有助於我們養成這樣的習慣。在確定每一年或每一天該做什麼之前,你必須對自己應該如何利用時間有更全面的看法。要做到這一點,你要問自己四個問題:

1.我從**來,要到**去?

我們每乙個人都肩負著乙個沉重的責任,雖然現在我每天在做著一些平凡的事,但再過10年或20年,我們中的有些,可能會成為公司的領導。大企業家、大科學家。所以,我們要解決的第乙個問題就是,我們要明白自己將來要幹什麼?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朝著這個目標不斷努力,把一切和自己無關的事情統統拋棄。

2.我需要做什麼?

要分清緩急,還應弄清自己需要做什麼。總會有些任務是你非做不可的。重要的事你必須分清某個任務是否一定要做,或是否一定要由你去做。這兩種情況是不同的。非做不可,但並非一定要你親自做的事情,你可以委派別人去做,自己只負責監督其完成。

3.什麼能給我最高回報?

人們應該把時間和精力集中在能給自己最高回報的事情上,即會比別人幹得出色的事情上。在這方面,讓我們用帕累託定律來引導自己:人們應該用80%的時間做能帶來最高回報的事情,而用20%的時間做其他事情,這樣使用時間是最具有戰略眼光的。

4.什麼能給我最大的滿足感?

有些人認為能帶來最高回報的事情就一定能給自己最大的滿足感。但並非任何一種事情都是這樣。無論你地位如何,你總需要把部分時間用於做能夠帶給你滿足感和快樂的事情上。這樣你會始終保持生活熱情,因為你的生活是有趣的。

明白了上述四個問題,並以此來判斷我們即將面對的紛至沓來的事情,就不至於讓我們陷入到事務性的泥潭中,我們可以很快地確定出事情的主次,以最有效率的工作方法去獲得最大效能的收穫。

事情的四個層次我們每個人每天面對的事情,按照輕重緩急的程度,可以分為以下四個層次,即重要且緊迫的事;重要但不緊迫的事;緊迫但不重要的事;不緊迫也不重要的事。

1.重要而且緊迫的事情

這類事情是你最重要的事情,而且是當務之急,有的是實現你的事業和目標的關鍵環節,有的則和你的生活息息相關,它們比其他任何一件事情都值得優先去做。只有它們都得到合理高效地解決,你才有可能順利地進行別的工作。

2.重要但不緊迫的事情

這種事情要求我們具有更多的主動性、積極性和自覺性。從乙個人對這種事情處理的好壞,可以看出這個人對事業目標和程序的判斷能力。因為我們生活中大多數真正重要的事情都不一定是緊急的。比如讀幾本有用的書、休閒娛樂、培養感情、節制飲食、鍛鍊身體。這些事情重要嗎?當然,它們會影響我們的健康、事業還有家庭關係。但是它們急迫嗎?不。所以很多時候這些事情我們都可以拖延下去,並且似乎可以一直拖延下去,直到我們後悔當初為什麼沒有重視,沒有早點來著手重視解決它們。

3.緊迫但不重要的事情

有這樣的事情嗎?當然,而且隨時隨地會出現。本來你已經洗漱停當準備休息,好養足精神明天去圖書館看書時,忽然**響起,你的朋友邀請你現在去泡吧聊天。你就是沒有足夠的勇氣回絕他們,你不想讓你的朋友們失望。然後,你去了,次日清晨回家後,你頭暈腦漲,乙個白天都昏昏沉沉的。你被別人的事情牽著走了,而你認為重要的事情卻沒有做,這或許會造成你很長時間都比較被動。

4.既不緊迫又不重要的事情

很多這樣的事情會在我們的生活中出現,它們或許有一點價值,但如果我們毫無節制地沉溺於此,我們就是在浪費大量寶貴的時間。比如,我們吃完飯就坐下看電視,卻常常不知道想看什麼和後面要播什麼。只是被動地接受電視發出的資訊。往往在看完電視後覺得不如去讀幾本書,甚至不如去跑跑健身車,那麼剛才我們所做的就是浪費時間。其實你要注意的話,很多時候我們花在電視上的時間都是被浪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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