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重寫 構成方法和繼承 final關鍵字

2021-08-27 03:32:03 字數 747 閱讀 3825

方法重寫

執行時的重寫.

== 代表如果兩邊的資料型別是基本資料型別,那麼直接比較是否相等.如果兩邊的資料型別是引用資料型別,那麼是引用是否相等

equals() 預設情況下,呼叫的是object.eqals(),這個方法比較是物件的引用是否一致.

但是在某些特殊的業務場景中,我們也可以重寫該方法.

super()代表父類的構造方法,這行**必須要放置在第一行,如果程式不顯式寫出,編譯器也會預設新增上.

this()代表本類中其他的建構函式,乙個類產生的物件自身.

super()則代表父類的建構函式,這個預設編譯器會自動給我們新增子類的第一行

this. 屬性或者this.行為()

shis. 的作用範圍:可以操作本類的所有方法,還可以操作來自於繼承父類的財產(屬性和行為)

this關鍵字:

訪問本類的其他的屬性.

訪問本類的其他方法.

訪問繼承來自父類的財產(屬性、行為).

super.的作用範圍:只可以操作來自於繼承父類的財產(屬性和行為)

所以this.作用範圍遠大於super.的作用範圍,所以咱們直接使用this.

super:代表繼承至父類的那一部分財產.

final關鍵字

變數不能修改、

類不可被繼承、

方法不能被重寫

final類.乙個類可以宣告為最終類的。最終類不能被有子類.

final方法.乙個方法可以宣告為最終的。最終方法不能被重寫.

繼承 方法重寫

在子類中,可以對父類的方法進行重寫,稱為方法重寫或方法覆蓋 方法重寫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 重寫方法和被重寫方法必須具有相同的方法名 2 重寫方法和被重寫方法必須具有相同的引數列表 3 重寫方法的返回值型別必須和被重寫方法的返回值相同 4 重寫方法不能縮小被重寫方法的訪問許可權 重寫是子類和父類之...

繼承 和方法的重寫

繼承是從已有的類中派生出新類,新的類能吸收已有類的資料屬性和方法,並能擴充套件新的能力 修飾符 class 子類 extends 父類 繼承是單繼承,即乙個子類只有乙個父類 繼承關係具有傳遞性 例如類a有父類b,類b有父類c,則c也可以稱為是a的父類 不是直接父類 繼承提高了軟體的復用性 一處修改,...

虛方法和重寫方法的繼承特性

這個題目起的還是有點不合適,但是當你看到下面的 就會明白我在搞些什麼名堂,其實質是辨析了一下virtual關鍵字和override關鍵字,md寫的 部分語言輸入法相容性問題,搞的我只能用用英文注釋,破鍵盤這兩也讓我敲壞了很多鍵都按下了不起作用了,無奈啊。下面我按我的理解簡單的介紹一下虛方法和重寫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