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選擇器 優先順序與匹配原理

2021-08-30 21:12:04 字數 3124 閱讀 6750

polaris不是前台開發人員,然而作為乙個web開發者,掌握必要的前台技術也是很重要的。說實話,polaris對前台技術還是蠻感興趣的,只是一直沒有用心系統的學過,所以了解的知識有點雜。這篇文章是polaris通過網上的一些知識結合自己的問題做的一些總結,一來當作筆記,二來希望能夠對初學者有點幫助。

今天在修改部落格時,遇到了乙個問題:給乙個p標籤增加乙個類(class),可是執行後該class中的有些屬性並沒有起作用。通過firebug檢視,發現沒有起作用的屬性被覆蓋了(呵呵,廢話,要不然不會不起作用)。這個時候突然意識到了css選擇器的優先順序問題,之前一直沒有注意這個,用起來很隨意。這次遇到了,就將css選擇器與優先順序稍微作乙個總結。

嚴格來講,選擇器的種類可以分為三種:標籤名選擇器、類選擇器和id選擇器。而所謂的後代選擇器和群組選擇器只不過是對前三種選擇器的擴充套件應用。而在標籤內寫入style=""的方式,應該是css的一種引入方式,而不是選擇器,因為根本就沒有用到選擇器。而一般人們將上面這幾種方式結合在一起,所以就有了5種或6種選擇器了。

語法如下:

☆標籤名選擇器,如:p{},即直接使用html標籤作為選擇器。

☆類選擇器,如.polaris{}。

☆id選擇器,如#polaris{}。

注意,id選擇器跟類選擇器有很大的不同:乙個頁面內不能出現相同的id;再就是id也是後台開發人員會經常用的,所以前端開發人員應該盡量少的使用。當然跟後台人員的工作配合十分嫻熟之後,這些都不會成為限制。

語法如下;

☆後代選擇器,如.polaris span img{},後代選賊器實際上是使用多個選擇器加上中間的空格來找到具體的要控制標籤。

☆群組選擇器,如div,span,img{},群組選擇器實際上是對css的一種簡化寫法,只不過把有相同定義的不同選擇器放在一起,省了很多**。

了解了各種選擇器後,還有乙個重要的知識點就是css選擇器的優先順序。這也就是為什麼polaris會遇到文章開頭的問題。

舉個簡單的例子:

html文件裡存在下面的標籤巢狀

beijixing

polaris

如果已經把.polaris下面span內的字型設定成紅色:

.polaris span

這時,如果要改變.beijixing的顏色為藍色,用下面的命令是不能實現的:

.beijixing

出現這種情況就是因為後乙個命令的優先順序不夠,兩條相互衝突的樣式設定,瀏覽器只會執行優先順序較高的那個。

那麼選擇器的優先順序是怎麼規定的呢?

一般而言,選擇器越特殊,它的優先順序越高。也就是選擇器指向的越準確,它的優先順序就越高。通常我們用1表示標籤名選擇器的優先順序,用10表示類選擇器的優先順序,用100標示id選擇器的優先順序。比如上例當中 .polaris span 的選擇器優先順序是 10 + 1 也就是11;而 .polaris 的優先順序是10;瀏覽器自然會顯示紅色的字。理解了這個道理之後下面的優先順序計算自是易如反掌:

div.test1 .span var 優先順序 1+10 +10 +1

span#*** .songs li 優先順序1+100 + 10 + 1

#*** li 優先順序 100 +1

對於什麼情況下使用什麼選擇器,用不同選擇器的原則是:第一:準確的選到要控制的標籤;第二:使用最合理優先順序的選擇器;第三:html和css**盡量簡潔美觀。

通常:1、最常用的選擇器是類選擇器。2、li、td、dd等經常大量連續出現,並且樣式相同或者相類似的標籤,我們採用類選擇器跟標籤名選擇器結合的後代選擇器 .xx li/td/dd {} 的方式選擇。3、極少的情況下會用id選擇器,當然很多前端開發人員喜歡header,footer,banner,conntent設定成id選擇器的,因為相同的樣式在乙個頁面裡不可能有第二次。

在這裡不得不提使用在標籤內引入css的方式來寫css,即:

polaris

這時候的優先順序是最高的。我們給它的優先順序是1000,這種寫法不推薦使用,特別是對新手來說。這也完全違背了內容和顯示分離的思想。div+css的優點也不能再有任何體現。

在這裡介紹一下對於後代選擇器,瀏覽器是如何查詢元素的呢?

瀏覽器css匹配不是從左到右進行查詢,而是從右到左進行查詢。比如div#divbox p span.red,瀏覽器的查詢順序如下:先查詢html中所有class='red'的span元素,找到後,再查詢其父輩元素中是否有p元素,再判斷p的父元素中是否有id為divbox的div元素,如果都存在則匹配上。

瀏覽器從右到左進行查詢的好處是為了盡早過濾掉一些無關的樣式規則和元素。

比如如下html和css:

div#divbox p span.red

>s1

s2s3

s4

如果按從左到右查詢,哪會先查找到很多不相關的p和span元素。而如果按從左到右的方式進行查詢,則首先就查詢到的元素。firefox稱這種查詢方式為key selector(關鍵字查詢),所謂的關鍵字就是樣式規則中最後(最右邊)的規則,上面的key就是span.red。

以下來自《了解css的查詢匹配原理,讓css更簡潔、高效》。

所謂高效的css就是讓瀏覽器在查詢style匹配的元素的時候盡量進行少的查詢,下面列出一些我們常見的寫css犯一些低效錯誤(也是我以前常常犯的錯誤,還老以為這樣寫才是高效的):

一般寫法:div#divbox

更好寫法:#divbox

解釋: 因為id選擇器是唯一的,加上div反而增加不必要的匹配。

一般寫法:span.red

更好寫法:.red

解釋:同第一條,但如果你定義了多個.red,而且在不同的元素下是樣式不一樣,則不能去掉,比如你css檔案中定義如下:

p.red

span.red

如果是這樣定義的就不要去掉,去掉後就會混淆,不過建議最好不要這樣寫

一般寫法:#divbox p .red

更好寫法:.red

一般寫法:#divbox ul li a

更好寫法:.block

CSS選擇器 優先順序與匹配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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