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品住宅全裝修新政 毛坯 裝修價格分別備案

2021-09-10 11:36:20 字數 1071 閱讀 3437

***南京1月20日電 (記者 朱曉穎)19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南京市物價局聯合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商品住房全裝修建設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於南京商品住房全裝修從設計、建設、監管、銷售到交付等全過程監管流程進行規範,強化全裝修標準和**備案監管。

《通知》明確,全裝修交付的新建商品住房專案,全裝修應隨商品住房主體工程一道,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監管、同步交付,實行對全裝修工程的全過程監管。未按要求做好「四同步」的全裝修工程,全裝修部分未辦理質量監督手續的,不予**備案,暫停核發預售許可證。同時明確建設(開發)單位是新建商品住房全裝修的第一責任主體,對裝修質量安全負首要責任。

《通知》明確,落實裝飾全裝修工程保修制度,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最低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期為五年。

《通知》要求,強化對裝飾裝修材料、裝置的監督管理。使用的裝飾裝修材料、裝置,應當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和生產廠廠名等產品標識,進場的裝飾材料和部品部件應按照規定進行檢驗,檢驗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各監管部門應加強抽檢。

《通知》明確,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結束後,建設單位應當按規定組織竣工驗收,驗收不合格的要及時整改,自驗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資料報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規劃許可要求進行建設,不得擅自改建以增加房屋面積。

《通知》中還要求,全裝修申請**備案時,毛坯、裝修分別備案。開發企業申請裝修**備案時,要提供國家一級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應科學合理估價。實行優質優價,對部分高階樓盤,應根據裝修標準客觀確定裝修**,裝修評估**須經專業評審部門測算評估確定後,企業方可進行申報。對於不接受裝修**指導**的新申報專案,將暫停核發預售許可證。

《通知》明確,嚴格執行一價清政策,在毛坯房備案價和裝修指導價之外,如存在收取其它費用的行為,如個性化裝修、**車位、家電、茶水費等,一經查實,物價部門根據**管理相關規定進行查處,房產部門將暫停該樓盤銷售,並在一年內暫停核發預售許可證。

《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對新申領施工許可證的商品住房專案開始實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