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1)類的定義之定義類以及成員的訪問控制

2021-10-01 04:37:08 字數 1271 閱讀 9357

class 類名 //類體

;

(1)類宣告

class 類名  //類體

;

(2)類的成員函式與資料成員

(1)在類中定義(也是宣告) 成員函式, 形式如下:

class 類名 //類體 …}

;(2)成員函式的宣告在類中, 定義在類外部, 形式:

class 類名 ;

返回型別 類名:

:函式名(形式引數列表)

::表示屬於哪個類

class

data

//data類定義

int data;

};//get函式定義結束

void data:

:set

(int d)

//成員函式類外部定義

(3)類定義的位置

class

data

/全域性的data類定義

;//data類定義結束

void fun(

)int data;

//資料成員 };

//data類定義結束

}

class 類名 

;

class

data

protected:

//保護的, 外部不能直接訪問, 派生類可以訪問

int c,g;

private:

//私有的, 外部不能直接訪問, 派生類也不可以訪問

int e,f;};

說明:(1) 在定義類時, 宣告為public、 private或protected的成員的次序任意。(習慣上,public放前面,provate放後面)

(2) 在乙個類體中不一定都包含public、 private或protected部分,可以只有public、 private、 protected部分或任意組合。

(3) 關鍵字public、 private、 protected可以分別出現多次, 即乙個類體可以包含多個public、 private或protected部分。 但更通用的做法是將相同訪問控制屬性的成員集中在一起來寫。

(4) 實際程式設計中, 為了使程式清晰, 每一種成員訪問限定符在類體中只出現一次, 且按照public、 protected、 private順序組織, 形成訪問許可權層次分明的結構

定義類成員

訪問級別 public private internal 成員只能由定義它的專案 程式集 內部的 訪問 protected 成員只能由類或派生類中的 訪問 protected internal 只能由專案 程式集 中派生類的 來訪問 定義字段 readonly 表示這個字段只能在執行建構函式的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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