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結的區分與著作權

2021-10-05 02:54:51 字數 2997 閱讀 8281

對於深度鏈結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的判斷,應主要視使用者是否因鏈結而對設鏈**和被鏈內容造成誤認和混淆來定。筆者認為,只有在設鏈**和被鏈**經營相同或類似業務的前提下,鏈結導致網路使用者誤認資訊**,才會構成不正當競爭。特別是設鏈者以自己特有的服務標識作為鏈結標誌,卻將鏈結的內容指向了被鏈者**的明顯標誌,網路使用者很容易誤認為還停留在設鏈**。但是,如果深度鏈結單純是繞過了被鏈者的首頁及其廣告的話,並不構成不正當競爭。因為,在被鏈者首頁訪問量減少的情況下,卻增加了其分頁的訪問量。而且被鏈者也不能要求只能通過**首頁來閱讀文章而排除使用網路鏈結技術的可能性。如果二者之間沒有競爭關係,對一般網路使用者而言,對雙方**之間的商業聯絡產生誤認的可能相對性很小。  對於深度鏈結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的判斷,應主要視使用者是否因鏈結而對設鏈**和被鏈內容造成誤認和混淆來定。筆者認為,只有在設鏈**和被鏈**經營相同或類似業務的前提下,鏈結導致網路使用者誤認資訊**,才會構成不正當競爭。特別是設鏈者以自己特有的服務標識作為鏈結標誌,卻將鏈結的內容指向了被鏈者**的明顯標誌,網路使用者很容易誤認為還停留在設鏈**。但是,如果深度鏈結單純是繞過了被鏈者的首頁及其廣告的話,並不構成不正當競爭。因為,在被鏈者首頁訪問量減少的情況下,卻增加了其分頁的訪問量。而且被鏈者也不能要求只能通過**首頁來閱讀文章而排除使用網路鏈結技術的可能性。如果二者之間沒有競爭關係,對一般網路使用者而言,對雙方**之間的商業聯絡產生誤認的可能相對性很小。

(三)深度鏈結與商標權商標權

網域名稱是每個**通過註冊而擁有的internet上的位址,素有「網上商標」之稱。採用深度鏈結特別是加框鏈結這一形式後,使用者瀏覽器上顯示的分頁的url位址不具有與主頁一樣顯著的識別性,不能凸顯網域名稱這一受現有商標法保護的重要內容,這構成了對商標的弱化而導致侵權。著名**享有較高商譽並為大眾所熟知,如果設鏈者採用深度鏈結,就可能對著名**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削弱著名**的顯著性或區分性。因此,設有深度鏈結的**可能會侵犯**的商標權。  網域名稱是每個**通過註冊而擁有的internet上的位址,素有「網上商標」之稱。採用深度鏈結特別是加框鏈結這一形式後,使用者瀏覽器上顯示的分頁的url位址不具有與主頁一樣顯著的識別性,不能凸顯網域名稱這一受現有商標法保護的重要內容,這構成了對商標的弱化而導致侵權。著名**享有較高商譽並為大眾所熟知,如果設鏈者採用深度鏈結,就可能對著名**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削弱著名**的顯著性或區分性。因此,設有深度鏈結的**可能會侵犯**的商標權。

(四)深度鏈結與資料庫資料庫特殊權利特殊權利

歐盟歐盟最早建立起資料庫特殊權利保護機制,對不構成作品的資料庫給予特殊權利的保護。l996年通過的《關於資料庫的法律保護指令》就是資料庫特殊權利保護的依據。該指令引入一種制止未經許可對資料庫之內容進行摘錄或再利用的特殊權利。指令規定成員國應在l998年1月1日以前將該指令的內容貫徹到國內,德國如期實施。根據該指令,特殊權利是指資料庫製作者享有的禁止他人摘錄或再利用其資料庫內容全部或實質部分的權利。對非實質性部分的摘錄和再利用是允許的,除非該行為被認定為是以一種「重複和系統」的方式,並且是「與正常利用該資料庫相牴觸的或者不合理地損害了製作者的合法利益」。權利人享有權利的前提是為該資料庫的製作進行了實質性投資。最早建立起資料庫特殊權利保護機制,對不構成作品的資料庫給予特殊權利的保護。l996年通過的《關於資料庫的法律保護指令》就是資料庫特殊權利保護的依據。該指令引入一種制止未經許可對資料庫之內容進行摘錄或再利用的特殊權利。指令規定成員國應在l998年1月1日以前將該指令的內容貫徹到國內,德國如期實施。根據該指令,特殊權利是指資料庫製作者享有的禁止他人摘錄或再利用其資料庫內容全部或實質部分的權利。對非實質性部分的摘錄和再利用是允許的,除非該行為被認定為是以一種「重複和系統」的方式,並且是「與正常利用該資料庫相牴觸的或者不合理地損害了製作者的合法利益」。權利人享有權利的前提是為該資料庫的製作進行了實質性投資。

我國未規定資料庫特殊權利保護,而是根據  我國未規定資料庫特殊權利保護,而是根據《著作權法》《著作權法》關於關於彙編作品彙編作品的規定,「對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上具有獨創性的賦予版權保護。按照著作權法只保護表達而不保護思想的原則,受保護的只是資料庫「對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的表達,不及於它所選擇或編排的內容,對不構成作品的資料庫內容未給予特殊權利。因此,就鏈結是否侵犯的規定,「對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上具有獨創性的賦予版權保護。按照著作權法只保護表達而不保護思想的原則,受保護的只是資料庫「對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的表達,不及於它所選擇或編排的內容,對不構成作品的資料庫內容未給予特殊權利。因此,就鏈結是否侵犯資料庫權利資料庫權利的問題,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如果被鏈**『『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具有獨創性,則依「彙編作品」予以的問題,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如果被鏈**『『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具有獨創性,則依「彙編作品」予以著作權保護著作權保護;如果被鏈**內容在「選擇或編排」上未具備獨創性,不構成「彙編作品」,那麼就得不到相關著作權保護,則設鏈行為的著作權侵犯便無從談起。;如果被鏈**內容在「選擇或編排」上未具備獨創性,不構成「彙編作品」,那麼就得不到相關著作權保護,則設鏈行為的著作權侵犯便無從談起。

我國深度鏈結立法現狀我國深度鏈結立法現狀

(一)我國現有關於鏈結部分規定尚待考慮

在我國,關於鏈結分別由《著作權法》、在我國,關於鏈結分別由《著作權法》、《侵權責任法》《侵權責任法》、《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確立了、《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確立了間接侵權間接侵權、、避風港規則避風港規則、主觀過錯三個原則,但部分法條仍然需要進一步明確和解釋。、主觀過錯三個原則,但部分法條仍然需要進一步明確和解釋。

(二)未規定深度鏈結相關法律

我國著作權法並未對深度鏈結的行為作出過規定,未對正常的鏈結規定許可,也未對深度鏈結的是否侵權進行規定。並且,我國《著作權法》對一些智財權的權利界定過於籠統,如「  我國著作權法並未對深度鏈結的行為作出過規定,未對正常的鏈結規定許可,也未對深度鏈結的是否侵權進行規定。並且,我國《著作權法》對一些智財權的權利界定過於籠統,如「複製權複製權」、「」、「發行權發行權」、「網路傳播權」等,導致權利的涵蓋範圍並不清楚,原有的概念是否能夠包含新出現的」、「網路傳播權」等,導致權利的涵蓋範圍並不清楚,原有的概念是否能夠包含新出現的技術措施技術措施,在此種認定上會出現極大的爭議。,在此種認定上會出現極大的爭議。

(三)立法不完善對司法造成的困境

軟體著作權申報流程

其中第4點的軟體鑑別材料中,明確提出了對材料的要求。源程式的連續的前30頁和連續的後30頁。一種文件的連續的前30頁和連續的後30頁。一般分為如下幾個部分 系統v1.0設計說明書 系統v1.0使用說明書 系統v1.0源 文件和 頁首名稱必須和申請表裡的軟體全稱一致。要有版本號,v大寫。必須有頁碼。文...

軟體著作權申請流程

一 填寫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1份 包括軟體全稱 簡稱 版本號 開發完成日期 軟體開發情況 獨立開發 合作開發 委託開發 下達任務開發 原始取得權利情況 繼受取得權利情況 權利範圍 軟體用途和技術特點 軟體名稱 用途 技術特點 開發的軟硬體環境 程式語言及程式語言版本號 程式量 零售 軟體著作...

軟體著作權的申請流程

3.準備材料兩份 乙份軟體使用說明書 乙份源 文件。都是紙質的要列印的。說下這兩個的要求 一 要求60頁,前面連續30頁和後面連續30頁。不足60頁的提交全部。必須單面列印。三 源 前面必須是程式入口,那就main方法咯,沒有就直接實體類。必須單面列印 四 關於源 的整理,copy60頁的 工作量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