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結構 類函式定義宣告的方法

2021-10-09 15:12:57 字數 508 閱讀 5117

類函式的定義有兩種方法:①在主函式中定義 ,頭函式中只宣告 ,或者標頭檔案中的類裡面只宣告,然後在標頭檔案的類下面定義函式,用的都是這種格式:此時定義標頭檔案的函式要用乙個模板,即如下**的第一第二行,流符號不可以少

template

<

class

t>

void seqlist

::input()

input 就是在標頭檔案中public的宣告函式,詳情例子請看資料結構作業的第二週作業順序表原始碼和資料結構實驗的第乙個實驗原始碼

②類的定義和函式的宣告都放在主函式中,即直接在主函式檔案裡面定義類,然後再類裡面把函式定義寫了,即在main.cpp檔案裡

#include

template

<

class

t>

class

seqlist**

****其它函式一致寫法

}

c 類資料成員的定義 宣告

c 為類中提供類成員的初始化列表 類物件的構造順序是這樣的 1.分配記憶體,呼叫建構函式時,隱式 顯示的初始化各資料成員 2.進入建構函式後在建構函式中執行一般計算 1.類裡面的任何成員變數在定義時是不能初始化的。2.一般的資料成員可以在建構函式中初始化。3.const資料成員必須在建構函式的初始化...

類宣告和成員函式定義的分離

當乙個類被多個程式使用時,一般將 類的宣告 包含成員函式的宣告 放在指定的 標頭檔案中,使用者程式設計時,只需將這個標頭檔案包含進來,而不必在每個使用該類的程式中重複書寫其宣告。為了實現資訊隱蔽 即封裝後,使用者只能看到函式的宣告,知道如何去使用它,而不知道函式具體是如何實現的 對類的成員函式的定義...

類的宣告與定義

什麼是類的宣告與定義?一 變數的宣告與定義很容易區分。宣告只是告訴編譯器有這麼乙個變數,但是沒有為它分配空間 定義則是為該變數分配空間。所以變數可以重複宣告,但是不能重複定義。那麼,類的宣告與定義又是什麼呢?之前以為類的宣告就是為類開闢一塊空間 類的定義就是定義乙個物件,也就是為物件分配空間。實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