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 建立方式與優先順序

2022-05-29 11:00:15 字數 1637 閱讀 3039

最近想學習自動化測試--web元素的匹配查詢,一直搞不懂css的相關標籤與對元素的渲染方式。

本文**w3school:

當同乙個 html 元素被不止乙個樣式定義時,會使用哪個樣式呢?

一般而言,所有的樣式會根據下面的規則層疊於乙個新的虛擬樣式表中,其中數字 4 擁有最高的優先權。

瀏覽器預設設定

外部樣式表

內部樣式表(位於 標籤內部)

內聯樣式(在 html 元素內部)

因此,內聯樣式(在 html 元素內部)擁有最高的優先權,這意味著它將優先於以下的樣式宣告:標籤中的樣式宣告,外部樣式表中的樣式宣告,或者瀏覽器中的樣式宣告(預設值)。

當讀到乙個樣式表時,瀏覽器會根據它來格式化 html 文件。插入樣式表的方法有三種:

當樣式需要應用於很多頁面時,外部樣式表將是理想的選擇。在使用外部樣式表的情況下,你可以通過改變乙個檔案來改變整個站點的外觀。每個頁面使用 標籤鏈結到樣式表。標籤在(文件的)頭部:

<

head

>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

="text/css"

href

="mystyle.css"

/>

head

>

瀏覽器會從檔案 mystyle.css 中讀到樣式宣告,並根據它來格式文件。

hr 

p body

不要在屬性值與單位之間留有空格。假如你使用 「margin-left: 20 px」 而不是 「margin-left: 20px」 ,它僅在 ie 6 中有效,但是在 mozilla/firefox 或 netscape 中卻無法正常工作。

當單個文件需要特殊的樣式時,就應該使用內部樣式表。你可以使用 標籤在文件頭部定義內部樣式表,就像這樣:

<

head

>

<

style

type

="text/css"

>

hr p

body

style

>

head

>

由於要將表現和內容混雜在一起,內聯樣式會損失掉樣式表的許多優勢。請慎用這種方法,例如當樣式僅需要在乙個元素上應用一次時。

<

p style

="color: sienna; margin-left: 20px"

>

this is a paragraph

p>

如果某些屬性在不同的樣式表中被同樣的選擇器定義,那麼屬性值將從更具體的樣式表中被繼承過來。

例如,外部樣式表擁有針對 h3 選擇器的三個屬性:

h3

而內部樣式表擁有針對 h3 選擇器的兩個屬性:

h3

color: red; 

text-align: right;

font-size: 20pt;

即顏色屬性將被繼承於外部樣式表,而文字排列(text-alignment)和字型尺寸(font-size)會被內部樣式表中的規則取代。

css 優先順序

當我們的css樣式中,如果同個元素有兩個或以上衝突的css規則,瀏覽器有一些基本的規則來決定哪乙個非常特殊而勝出,也就是常講的css優先順序。一般情況下,你不必擔心css樣式衝突,但對於大型而且複雜的css樣式檔案,或有很多css檔案組成的,就非常有可能產生衝突。下面我們通過2個簡單的例項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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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使用公司內部框架的時候,發現乙個問題。我在頁面的style元素裡面寫了乙個class選擇器,可是卻不起作用。使用f12檢視,發現是當前的樣式沒有起作用,而是被框架生成的樣式代替掉了。當然,寫內嵌的樣式肯定是沒問題。可問題就是,我明明在頁面內部寫了樣式,按照常理,應該是我手寫的類選擇器的優先順序...

css優先順序

css樣式分為 外部樣式,內部樣式,內聯樣式 選擇器優先權 1.內聯樣式表的權值最高 1000 2.id 選擇器的權值為 100 3.class 類選擇器的權值為 10 4.html 標籤選擇器的權值為 1 css 優先順序法則 a 選擇器都有乙個權值,權值越大越優先 b 當權值相等時,後出現的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