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數 的修飾符不合法 只允許使用「終態」

2022-06-18 21:00:16 字數 572 閱讀 8034

錯誤重現

private

static

final string url = "jdbc:mysql://localhost:3306/mydatabase?servertimezone=gmt%2b8";

private

static

final string username = "root";

private

static

final string pwd = "password";

%>

錯誤原因:

提示 變數 username 的修飾符不合法的原因是因為在static塊中。方法內部變數是不能有訪問許可權修飾符的。也不允許static關鍵字,因為在方法內部建立的變數只在內部能使用。

修改方法:刪去 private state

java中的類修飾符 成員變數修飾符 方法修飾符

類修飾符 public 訪問控制符 將乙個類宣告為公共類,他可以被任何物件訪問,乙個程式的主類必須是公共類。abstract,將乙個類宣告為抽象類,沒有實現的方法,需要子類提供方法實現。final,將乙個類生命為最終 即非繼承類 表示他不能被其他類繼承。friendly,預設的修飾符,只有在相同包中...

java中的類修飾符 成員變數修飾符 方法修飾符

public 訪問控制符 將乙個類宣告為公共類,他可以被任何物件訪問,乙個程式的主類必須是公共類。abstract,將乙個類宣告為抽象類,沒有實現的方法,需要子類提供方法實現。final,將乙個類生命為最終 即非繼承類 表示他不能被其他類繼承。friendly,預設的修飾符,只有在相同包中的物件才能...

java中的類修飾符 成員變數修飾符 方法修飾符。

類修飾符 public 訪問控制符 將乙個類宣告為公共類,他可以被任何物件訪問,乙個程式的主類必須是公共類。abstract,將乙個類宣告為抽象類,沒有實現的方法,需要子類提供方法實現。final,將乙個類生命為最終 即非繼承類 表示他不能被其他類繼承。friendly,預設的修飾符,只有在相同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