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UI設計原則到新功能新增

2021-04-02 19:25:22 字數 1564 閱讀 1423

最近工作是新增乙個新功能,說來也很簡單,就是在編寫簡訊的時候加入插入**本中資訊的功能。此次加入新功能並沒有功能定義書,所以我也就由著性子來。也在思考著自己到底該怎麼做,如何進行ui設計,並很好的遵守其ui設計原則。

編輯簡訊-〉選單-〉搜尋**本 -〉選擇要被插入的號碼(可多選) -〉把內容插入到原有簡訊中

在編輯的簡訊的時候你可以通過選單選擇"搜尋**本",然後會跳入**本模組,在裡面你可以進行多選,通過核取方塊一次可以選者多個人的多個號碼(只能插入號碼,選擇其他項的時候許要彈出選單,警告使用者此操作無效)。最後"選擇",然後資訊就會插入到你編輯簡訊時游標所在的位置。當然功能並沒有這麼簡單,這裡略取了很多複雜的細節。雛形也沒有這麼完善,它的存在只能表達一種它想要成型的樣子。

最後的結果是,我拋棄的原有的雛形。我思考了如下幾點:

1. 是否需要多選。

我認為這是我做這個功能需要能明白的最重要的部分。從我個人的經驗來說,我認為這完全沒有必要。我只需要一次能插入一條資訊足以滿足我99.9%的需要。在我使用手機的多年的情況中,幾戶沒有發生過一次傳送多個人號碼給對方的情況,即使傳送乙個人的多個號碼給對方也是微乎其微。通常的情況下,是對方找我索要乙個人的手機號碼,即使是多個號碼,也可以通過多次插入來完成。況且一次可以插入多個人的資訊,姓名是不好處理的,因為這時你有必要為每個人的資訊附加上這個人的姓名,以便插入好後,使用者方便進行區分。這無意增加了插入後資訊格式的問題,也並不美觀。同時如果使用多選,其複雜性是需要使用者進行一段時間學習的。這並不是我所希望的,我需要是簡單,直接,流暢的操所流程,使用者名稱不需要學習就可以使用的流程。所以我選者了一次只能插入一條資訊,並且這條資訊是不帶有姓名標識的,號碼就只有號碼。其實到了最後這是我和很多同事討論後的結果。

2. 是否需要哪些警告選單。

任何警告選單都是讓人討厭,它和錯誤,失敗還有危險聯絡在一起,因此它總會潛移默化的帶給使用者負面效應。通常它意味這你做錯了,或者是它錯了也要告訴你是你錯了,誇張一點說,這讓使用者感覺到自己被輕視和嘲笑。我當然不需要這些警告選單。

3. 插入資訊後,短資訊內容超出規定長度如何處理。

三種選擇:一,不插入,提示警告保留在**本模組,讓使用者繼續選擇,期待選擇更短的資訊。

二,不插入,提示警告後挑轉回簡訊編輯介面,期待使用者刪除一部分內容後再進行插入。

三,提示警告後,在編輯簡訊介面,原游標所在位置上逐字插入所選資訊,直到簡訊息長度達到規定長度。

三種選擇,最終我選擇了第三種解決方案。第一種方案沒有意義,因為使用者此時並不想插入其他資訊。第二種,會給使用者帶來一種失望的感覺,徒勞無功的感覺。第三種,沒有以上兩種方案的問題,並且插入部分內容還可以幫助使用者判斷需要刪減多少內容才能插入所有需要的資訊。

4. 是否應該叫"搜尋**本"?

由於受長度的限制(最多6個漢字)我選擇了乙個更明確的點的題目"插入資訊"。

5. 插入資訊後游標的位置,在那裡好?最後,還是插入資訊內容的後面?

我選擇將游標設定在插入資訊內容的後面,為什麼我就不說了。

最終的插入資訊功能是這樣的:

在編輯的簡訊的時候你可以通過選單選擇"插入資訊",然後會跳入**本模組,在裡面瀏覽**本,一次選擇一項(包括所有號碼,郵箱,**)。最後"選擇",然後資訊就會插入到你編輯簡訊時游標所在的位置,游標後移插入資訊的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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