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罰款是否合法?

2021-04-15 11:21:21 字數 3766 閱讀 8715

開啟熟悉的gmail,看到這樣的員工獎懲表中有這樣的一段文字:

懲罰金額:50

懲罰理由:

今天9:00開會遲到,也沒有事先打**或簡訊說明.***打**問,因他已快到了,又把**按掉. 以後一定要杜絕後一種情況,就是您已經到門口了,也必須接**說明x已經到門口了.別人又不是神仙,怎麼知道您已經到門口了.一定要形成良好、規範、標準 的工作模式和習慣。"細節決定成敗"!

這樣的理由大家不覺得可笑麼?

難道罰款就是管理的全部麼?

長期的加班、長期的出差,怎麼沒有任何補償呢?

到門口把老人家的**按掉了,就導致了這樣的結果。並在數百位員工面郵件裡面,通報批評,而僅憑這樣的理由,實在讓無法接受。

這對於今後開展工作是很不利的。最基層的員工,只會當笑話看,而中層領導,長期下午,難免心有怨言。

雖然我不是當事人,可是也夠難受和寒心的。

實在是可氣!可嘆!可悲!

罰款這種事情涉及到個人利益,應該有制度規範,有會議決議,有理有據,怎麼能僅憑一時衝動、個人喜好、草率的做出這樣的決定呢?

我們的企業要走向世界,首先應該是乙個守法的企業,管理規範的企業,然後是乙個對員工和社會負責任的企業。

通過這件事,真讓人回味良久。

我們的集體失語讓這種狀態持續了這麼久。難道自己就沒有一點點責任和義務麼?

我相信,看別人的笑話後,不久這樣的事情遲早會發生在自己頭上。

您好!我是上海一家公司的人事主管,由於員工遲到現象比較嚴重,公司去年底出台了乙個制度:對遲到在15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的員工,每次扣款10元,超過 半小時的每次扣款20元、30元不等。有個員工1月份累計遲到6次,我們就對他進行了每次10元的罰款,從他工資中扣了60元錢。而該員工卻說公司的規章 制度沒有對所有員工說明,他根本不知道,罰款也是不合理的,如果公司不予解決的話他要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想請教一下,我公司扣款的做法是否合法?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會怎樣裁決?謝謝。上海·李民新

專家解惑

這是用人單位怎樣對員工進行處理、處分的問題。從法律上看,處理、處分要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或規章制度準確得當、程式合法才是有效的。用人單位不能利用對員工的管理權輕易或草率地做出處理、處分。

處理、處分員工首先要認定違紀事實,明確該違紀行為本身是否存在,有什麼證據來證明其存在等。比如本案中提到員工遲到的問題,是最常見的違紀情況,首先要認定該員工是否遲到;其次看考勤卡等證據能否證明他確實遲到了,遲到了幾次等。

其次,公司規章制度要有明確、合法的規定,並符合生效要件。如果規章制度中沒有明確規定但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的,可以直接適用法律的規定。比如*** 《職工獎懲條例》中明確規定了若干違紀行為如何處理;否則,就不能擅自作任何擴大解釋並任意適用。實際上,公司的規章制度本身也需要符合很多生效要件才能 有效,比如制訂規章制度要經過公示;規章制度的內容必須符合國家對於勞動基準的規定才有效。

另外,根據《***職工獎懲條例》的規 定,用人單位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的同時,可以給予一次性罰款;但罰款要有度,扣發工資不得超過員工月工資標準的20%,扣發後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 準。因此,如果您公司的「遲到扣款」制度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並經過公示,這種做法便是可行的,且罰款的數額也符合相關規定。

需要說明的 是,並非所有的處理、處分爭議都會被作為勞動爭議案件受理。根據上海市法院的審判實踐來看,因單位處分員工發生爭議的,單位處分雖涉及經濟扣罰等內容,但 屬於特定性、階段性的,不涉及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的,單位有權對勞動者進行管理,一般不作為勞動爭議案件;用人單位做出的處分涉及勞動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的,或者經濟扣罰影響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則可作為勞動爭議案件。因此,就本案僅罰款60元來看,一般仲裁不會受理這類爭議,因為這樣的處罰是即時性的,並 不是每個月都少發該員工60元。

《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國發[1982]59號

第三章 處 分

第十一條 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打架鬥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偷稅漏稅,截留上繳利潤,濫發獎金,揮霍浪費國家資財,損公肥私,使國家和企業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有**盜竊、投機倒把、走私販私、行賄**、敲詐勒索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七)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第十二條 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可以給予一次性罰款.

第十三條 對職工給予開除處分,須經廠長(經理)提出,由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決定,並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的勞動或者人事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 對職工給予留用察看處分,察看期限為一至二年. 留用察看期間停發工資,發給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應低於本人原工資,由企業根據情況確定.(註解:關於留用察看人員待遇問題,現按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七日《勞 動人事部關於解決留用察看人員經濟待遇問題的通知》執行.)留用察看期滿以後,表現好的,恢復為正式職工,重新評定工資;表現不好的,予以開除.

第十五條 對於受到撤職處分的職工,必要的時候,可以同時降低其工資級別.

給予職工降級的處分,降級的幅度一般為一級,最多不要超過兩級.

第十六條 對職工罰款的金額由企業決定,一般不要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七條 對於有第十一條第(三)項和第(四)項行為的職工,應責令其賠償經濟損失.賠償經濟損失的金額,由企業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從職工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 扣除的金額一般不要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夠迅速改正錯誤,表現良好的,賠償金額可以酌情減少.

第十八條 職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企業有權予以除名.

第十九條 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徵求工會意見,允許受處分者本人進行申辯,慎重決定.

第二十條 審批職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五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三個月.

職工受到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或者被除名,企業應當書面通知本人,並且記入本人檔案.

第二十一條 在批准職工的處分以後,如果受處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處分以後十日內,向上級領導機關提出書面申訴.但在上級領導機關未作出改變原處分的決定以前,仍然按照原處分決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職工被開除或者除名以後,一般在企業所在地落戶.

如果本人要求遷回原籍,應當按照從大城市遷到中小城市、從沿海地區遷到內地或者邊疆、從城鎮遷到農村的原則辦理.

符合本條規定的,企業主管部門應當事先同遷入地的公安部門聯絡.遷入地公安部門應當憑企業主管部門的證明,辦理落戶手續.遷回農村的,生產隊應當准予落戶.

第二十三條 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的職工在受處分滿半年以後,受到撤職處分的職工在滿一年以後,受到留用察看處分的職工在被批准恢復為正式職工以後,在評獎、提級等方面,應當按照規定的條件,與其他職工同樣對待.

第二十四條 對於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職工,應當按照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第二十五條 對於濫用職權,利用處分職工進行打擊報復或者對應受處分的職工進行包庇的人員,應當從嚴予以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判斷操作是否合法A

time limit 1 sec memory limit 128 mb submit 44 solved 14 submit status web board 假設以i和o分別表示進棧和出棧操作,棧的初態和終態均為空,進棧和出棧的操作序列可表示為僅由i和o組成的序列。順序棧的定義為 typedef...

判斷輸入是否合法

一 判斷輸入是否為數字 通常使用方法1和3,方法2和4無法保證一定能判斷正確。1 函式isdigit 表頭檔案 include 定義函式 int isdigit char c 函式說明 檢查引數c是否為阿拉伯數字0到9。返回值若引數c為阿拉伯數字,則返回true,否則返回null 0 2 當使用ci...

判斷日期是否合法的方法

public static boolean chkdateformat string date int year integer.parseint date.substring 0,4 int month integer.parseint date.substring 4,6 1 int day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