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蘇州婦女的服飾追求

2021-06-21 11:16:16 字數 4481 閱讀 5939

一、時尚之都蘇州的婦女衣飾明立國之初,戰火甫熄,經濟蕭條,百姓致力於耕稼、紡織以輸徭役,消費能力有限;朝廷對各色人等服飾有明確規定,以「明尊卑,別貴賤」。

在婦女衣飾方面,上至朝廷命婦,下至庶人婦女、奴婢,各有定製,禁止僭越。士庶妻女服制,洪武三年(1370)定為「服淺色團衫,用紵絲、綾羅、紬絹。」洪武五年(1372)又令:「民間婦女禮服惟用紫絁,不用金鏽,袍衫止紫、綠、桃紅及諸淺淡顏色,不許用大紅、鴉青、黃色,帶只用藍絹布」,而「凡婢使,絹布狹領長襖,長裙。小婢使,長袖短衣,長裙。」[2]因此,明初婦女服飾樸素守制。

至嘉靖(1522—1566)後期,奢侈之風漸起。

服飾方面,一改明初情形,趨於華麗高貴,甚至逾禮越製。不僅富貴人家的女性突破品級規定,即便平民婦女乃至被人視為身份卑賤的倡優、婢女及隸卒之婦,也隨心所欲,任意妝扮。生活於嘉(慶)萬(歷)年間(1522—1619)的杭城人張瀚在《松窗夢語》中記載:是時,「男子服錦綺,女子飾金珠,是皆僭禮無涯,逾國家之禁者也」。[3]清乾隆《吳江縣志》也稱,明初吳江女子僅著「裙布荊釵」,「其嫁娶止以銀為飾,外衣亦止用絹」,但「至嘉靖中,庶人之妻多用命服,富民之室亦綴獸頭,循分者嘆其不能頓革」。[4]服飾追求華美高貴,為此不惜傾家以赴,尤以清代前期為甚。當時無錫人錢泳感慨系之:「餘五六歲時,吾鄉風俗尚樸素……不論官宦貧富人家子弟,通稱某官。有功名乃稱相公,中過鄉榜者亦稱相公,許著綢緞衣服。

今隔五十餘年,則不論富貴貧賤,在鄉在城,男人俱是輕裘,女人俱是錦繡。」[5]生活在清代中期的蘇州人袁景瀾在《吳郡歲華紀麗》中也說到,「三吳風尚浮華,胥隸、倡優,戴貂衣繡,炫麗矜奇」,「更有販豎妻孥,亦皆綢緞金珠,不肯布素」。[6]即便鄉間亦受此風氣影響,如康熙《常熟縣志》稱,當地「閨媛村媼迨不免焉,而冶容炫服間亦不少」[7]。可見,從明朝後期起,朝廷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已不能限制江南百姓的日常穿戴。婦女對時尚服飾的追求並不是富貴人家的專利,而成為一種普遍現象。蘇州婦女按照自己的喜好,追逐流行時尚,隨心所欲地穿著扮相。

蘇州婦女在服飾妝扮上的華麗和新奇,加上蘇州地區工商業發達,使蘇州成為當時全國的時尚之都。當時人把流行的服飾與妝扮稱為「時裝」或「時妝」。明人袁巨集道《荷花蕩》雲:「舟中麗人,皆時妝淡服,摩肩簇舄,汗透重紗如雨」[8],描寫蘇州葑門外旅遊勝地荷花蕩遊人畫舫雲集之景象。當時從蘇州發展出來的新式服裝有「百襉裙」:裙式用整幅緞子打折成百襉,因褶襉多而細,故名;有「月華裙」,即「一襉之中,五色俱備,猶皎月之現光華也」[9],為一種淺色畫裙,裙幅共十幅,腰間每褶各用一色,輕描淡繪,色極淡雅,風動如月華,因此得名;有「水田衣」,亦稱「百衲衣」,以各色零碎錦料拼合縫製而成,形似僧人所穿的袈裟,因整件服裝織料色彩互相交錯形如水田而得名。這種水田衣在明末由民婦之服轉成大家閨秀的服裝樣式,至崇禎年間尤為盛行。髮髻有所謂「牡丹頭」、「荷花頭」、「缽盂頭」等種種新式;婦人梳頭有「牡丹」、「缽盂」之名,鬢有「鬧花」、「如意」之號。[10]這三種髮髻都屬高髻,以假髮摻和襯墊梳理而成,其樣式豪華,高高聳立達七寸餘,猶如盛開的牡丹、荷花。腦後梳理成扁平的三層盤狀,並以簪或釵相固定,髻後作燕尾狀,缽盂頭則形如復盂。這些髮髻都是當時最流行的樣式,後由蘇州傳播到其他地區。女性配飾凸顯蘇州手工藝的精巧,如「象生花」:「窮精極巧,與樹頭摘下者無異,純用通草,每朵不過數文,可備月餘之用」;又有「絨絹所制者,價常倍之」[9],但不如前者精美逼真。可見「象生花」是一種頭飾,由通草或絨絹製成,特別是前者不但精美逼真,而且**低廉,是普通蘇州婦女最常使用的頭飾。當時人把從蘇州發展出來的流行服飾稱為「蘇意」或「蘇樣」,影響遍及全國。所以,明人于慎行形容隆(慶)萬(歷)年間(1567—1619)北京城時注意到:「吾觀近日都城,亦有此弊,衣服器用不尚髹添,多仿吳下之風」[11]。甚至遠在西北的涇陽,時人稱:「陝地繁華,以三原、涇陽為第一。其人多服賈吳中,故奢麗相慕效」,「婦女結束若三吳」。[12]可見作為時尚之都的蘇州對其他地區有很大的影響力。影響所及,全國各地婦女紛紛效仿,特別是各地的富裕人家都以能穿地道的蘇州服裝為時尚。

二、婦女服飾趨奢的原因探析

論及明中後期以來蘇州婦女的服飾趨奢之因,約有以下數端:第一,明清時期蘇州商品經濟的繁榮。經過明初數十年休養生息,江南城市再度顯現強大的生機。元末受打擊最嚴重的蘇州,不但恢復了舊日的繁華,而且成為江南地區的經濟中心。王錡《寓圃雜記》描述了這一變化,明初,蘇州「邑裡瀟然,生計鮮薄」;正統、天順間(1436—1464)「稍復其舊,然猶未盛也」;至成化年間(1465—1487),已經是「迥若異境」了;待至其所處之弘治年間(1488—1505),愈益繁盛:「閭簷輻輳,萬瓦甃鱗,城隅濠股,亭館布列,略無隙地。輿馬從蓋,壺觴罍盒,交馳於通衢永巷中,光彩耀目,遊山之舫,載妓之舟,魚貫於綠波朱閣之間,絲竹謳舞與市聲相雜。」[13]此後直至清代前期,蘇州經濟一直保持著不斷增長的勢頭。它既是乙個八方交匯的商業城市,又是江南絲織業的重要基地,造就了一批富商大賈和數量日增的中產家庭,而相對貧困之家也可靠辛勤勞動維持溫飽,甚至步入小康。這是奢侈成「風」的前提。消費能力提高後,人們勢必要突破舊有生活的模式,消費行為更加大膽超前,高消費的生活理念開始在普通民眾中流傳。「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尤其是江南地區商品經濟的高度發展和物質財富的豐盈,財富的累積者不甘再過淡泊清苦的生活,於是社會上逾越禮制的情況大量出現。憑藉金錢恣意享受的閘門既經開啟,便如激流奔湧,一發而不可遏制。」[14]193自此奢侈之風興起,且有愈演愈烈之勢。

婦女特別是城市中的女性,易於接收最新的時尚資訊,購買最時髦的衣物飾品。不僅處於上層的富戶閨秀和腰纏萬貫的商人妻女,即使是平民婦女,甚至被人視為身份卑賤的倡優、婢女都競相追逐時尚潮流。鄉村婦女在消費方面是相對保守的群體,但地方志的記載也表明,她們受到城市婦女奢侈風氣的影響亦群起效尤:「不論富貴貧賤,在鄉在城,男人俱是輕裘,女人俱是錦繡。」[15]由此可見,在明清蘇州奢侈成風的社會背景下,各階層婦女從傳統女德的崇尚樸素、節儉中走出,參與到奢侈消費之中,在衣物方面的花費已超過生理的基本需要,追求「時髦」。

第二,手工業生產技藝的日趨精細。正如有學者所指出的:「蘇州能成為當時流行服飾的時尚中心,和其手工業的發展密不可分;而當地流行時裝造成對服飾消費的大量需求,同時也帶動了生產製造業,特別是成衣業與紡織業。」[16]140明清時期的蘇州是國內絲織、棉紡織手工業的中心,有「衣被天下」的盛譽。不僅從業人數眾多,而且產量大、質量精,蘇州手工藝品成為人們爭相購買的名品。在此基礎上,各地爭相仿效蘇州人的穿著打扮,以為時尚,如前引于慎行所雲京城情形:「衣服器用不尚髹添,多仿吳下之風,以雅素相高。」[11]京城尚且如此,他方可想而知,所謂「自昔吳俗習奢華,樂奇異,人情皆觀赴焉」;衣飾方面最為明顯:「吳**而華,以為非是弗文也;吳製器而美,以為非是弗珍也。四方重吳服,而吳益工於服;四方貴吳器,而吳益工於器。是吳俗之侈者愈侈,而四方之觀於吳者,又安能挽而儉也?」[17]第三,傳統禮教的漸趨敗落。商品經濟發展帶來開放、創新的心態,儒家的「重義輕利」思想漸被拋棄,人們開始追逐利益,重視物質享受。再加上商人經濟地位的上公升,必然會通過各種途徑提高政治地位,導致傳統等級身份制度的改變。

由此人們的思想開始解放,不再拘泥於各種禮制和倫理道德,逐漸突破身份禮教的束縛,出現了士大夫所稱的「僭越」行為。過去婦女之所以不敢學上層階級的穿著,一則是害怕違法,一則是心中有愧,自覺不合身份。但晚明以來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就連庶民婦女的服飾與配飾都模仿后妃命婦,像「女子飾金珠」已不再限於**命婦了。

她們不再擔心違法,更無羞愧之心。地方史誌多次提到這種情況,如乾隆《元和縣志》稱:「婦人女子,輕裝直髻,一變古風,或冶容炫服,有一衣之值至二三十金者……倡優下賤,帝服後飾」。[18]在蘇州府吳江,「習俗奢靡,愈趨愈下。庶民之家,僭用命婦服飾,加以鈒花銀帶,恬不知愧」[19]。隨著奢侈風氣的盛行,各種僭越、逾分之穿著都被視為平常,人們「以過前為麗,得之者不以為僭,而以為榮,不得者不以為安,而以為恥」[20]。可見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及其帶來的社會風氣的變化,婦女觀念發生丕變。她們不再以穿著不合身份的衣服感到有愧,而追逐模仿上層階級的穿著打扮,處處追求高貴華美。

第四,蘇州婦女家庭地位提高。隨著蘇州地區商品經濟的發展,傳統的「夫婦並作」方式即男女皆參與農作與紡織的生產模式發生了變化,自明代後期起「男耕女織」的分工生產模式逐漸確立。之所以出現這樣的變化,一則是因為明清時期人口的膨脹,使得人均耕地面積縮小,由丈夫一人耕種即可,婦女不需下田,可以有更多時間在家內從事紡織,培養熟練的技術,這更有利於其織品在市場上的競爭力;二是在商品經濟刺激下,蘇州的絲織品和棉紡織品暢銷全國,從事紡織能獲得更大的利潤。據明末《沈氏農書》估算,一名婦女織絹的收入相當於兩名男勞動力耕種的收入。

另有一些婦女善於治生、辛勤勞作,使得家業日成。明中葉海虞(常熟)《吳敏達妻過氏墓誌銘》在敘述吳敏達妻生平時提到,雖「內政紛然」,但她「治之井井有條。以至紡績絲紝縫衣冪酒之事,靡不致勤,雖勞勩弗辭。自是家業日裕,甲於鄉里」[22]28。可見婦女不僅在處理家庭事務方面得心應手,而且通過自己的辛勤勞動,可以發家致富。另一位海虞朱孺人在明宣德至弘治之間(1426—1505),在丈夫去世後,「矢志彌篤,孤燈隻影,茹櫱啖水者六十餘年,扶衰拯墜,充拓家業,資雄於鄉,乃他田宅,以贈族貧」[22]33-34。遇有男子不事生產,妻子也能挑起養家的重擔,辛勤勞動,不僅是為了維持家庭,而且也為了給丈夫、子女提供乙個衣食無憂的環境。

婦女經濟地位的提高自然會帶來家庭地位的提高,她們逐漸在家庭內有一定的話語權,能夠決定家庭開支的方向,掌握一定的經濟支配權。這就為她們購買華美衣物從事奢侈消費提供了可能。康熙《常熟縣志》提到:「女子不諳蠶桑,嫻於絡緯紡織,守禮重志節,……而冶容炫服間亦不少。」[7]由此可見,並不是權貴之家的婦女或者品德不好的婦女才豔容炫服,勤於紡織、刺繡的守禮重志的賢婦也同樣衣著華麗奢侈,婦女追求華美衣飾在當時成為普遍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