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原則之開閉原則

2021-09-29 14:12:34 字數 335 閱讀 5498

軟體實體應當對擴充套件開放,對修改關閉(software entities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這就是開閉原則的經典定義。

開閉原則的含義是:當應用的需求改變時,在不修改軟體實體的源**或者二進位制**的前提下,可以擴充套件模組的功能,使其滿足新的需求。

開閉原則對擴充套件開放,對修改關閉,並不意味著不做任何修改,底層模組的變更,必然要有高層模組進行耦合,否則就是乙個孤立無意義的**片段。

開閉原則有利於進行單元測試

開閉原則可以提高復用性

開閉原則可以提高可維護性

物件導向開發的要求

六大原則之「開閉原則(OCP)「

開閉原則,英文縮寫ocp,全稱open closed principle。原始定義 software entities classes,modules,functions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 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字面翻譯 軟體...

設計模式六大原則之開閉原則

通常,乙個成熟的軟體產品需要經過漫長和無數的測試才可以發布投入正常使用,在軟體的測試或者需求變化的過程中我們很可能會經常增加或者刪去某些功能,軟體的後期公升級也是乙個永恆的話題,無論是後期軟體的公升級還是測試過程當中功能的修改,都會使得我們對整個系統再次進行全面的測試,對原有的 進行大規模的修改,這...

設計模式六大原則之開閉原則

定義 類 模組和函式應該對擴充套件開放,對修改關閉。問題由來 在軟體的生命週期內,因為變化 公升級和維護等原因需要對軟體原有 進行修改時,可能會給舊 中引入錯誤,也可能會使我們不得不對整個功能進行重構,並且需要原有 經過重新測試。解決方案 當軟體需要變化時,盡量通過擴充套件軟體實體的行為來實現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