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票,根本不公平,是個悖論!

2021-09-21 01:57:08 字數 789 閱讀 3982

我特別查了一下這個「投票悖論」,還挺有意思的。

投票悖論:集體投票時,如果按照多數票勝出,可能導致不穩定,甚至矛盾的結果。

案例,abc三個人要選出乙個老大,甲乙丙三個人的投票結果是:

甲:a>b>c

乙:b>c>a

丙:c>a>b

從甲乙兩人的投票結果來看,都認為b好於c,根據多數票原則,最終的結果也應該是b好於c。

同理,從乙丙兩人的投票結果看,都認為c好於a,如果也按照多數票原則,最終的結果也應該c好於a。

同理,從甲丙兩人的投票結果看,都認為a好於b,按照多數票原則,最終的結果也應該a好於b。

於是,以多數票來代表集體決策,會出現不穩定,甚至矛盾的結果。

2023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阿羅,形式化證明了:根本不存在一種能保證效率,尊重個人偏好,不依賴既定議程的多數投票方案

2023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森,提出了投票悖論的解決方案

如果悖論出現:

(1)要麼,必須改變一部分人的投票結果

(2)要麼,改變一部分人的投票權重

不管哪種方案,都破壞了投票的公平性。

其中,如果無限擴大乙個人的投票權重,公平投票就退化為了個人拍板的形式,而這又是最高效的決策方式。

所以,你所在的團隊,用的是最明主的決策方式,還是最高效的決策方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