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諮詢資信管理辦法 燃氣工程竣工驗收管理辦法

2021-10-14 12:18:56 字數 3496 閱讀 564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工程竣工驗收程式,保障工程安全質量,依據工程管理相關規定,制定燃氣工程竣工驗收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中、低壓燃氣幹管安裝工程、民使用者安裝工程、商業燃氣安裝工程和燃氣拆改工程的竣工驗收。

第三條工程管理中心安全質量檢驗組負責牽頭組織工程施工竣工驗收,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管網分公司、銷售分公司(涉及使用者工程)和工程管理中心專案管理部等單位參加,共同組成驗收小組。

第四條工程管理中心安全質量檢驗組歸口工程管理責任部門。

第二章 燃氣工程竣工驗收管理

燃氣工程專案達到下列條件,經工程管理中心專案管理組同意後,可向工程安全質量檢驗組提出驗收申請。

第一條工程按設計內容、設計要求、施工規範和施工任務通知單等要求施工完畢,施工單位完成自檢,由監理單位組織預驗收合格,能夠滿足通氣執行的條件。

第三條施工單位上報竣工驗收申請報批表、隱蔽工程驗收單、庭院燃氣庭院工程自檢驗收單以及安全質量承諾書,且經監理簽字確認。

第四條配合道路建設的緊急工程和部分緊急的拆改工程等,當竣工資料等上述條件不能全部滿足,但工程經強度和氣密性試驗,符合規範能夠滿足通氣或部分通氣條件的,經工程管理中心同意,可以組織整體實體驗收或部分實體驗收。

第三章 燃氣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依據

第一條國家現行有關標準、施工驗收規範、工程建設合同和本辦法。

第二條工程設計說明書、施工圖紙、工程變更單、施工聯絡單、技術交底紀要等檔案。

第三條裝置、材料質量證明檔案。

第四條工程竣工資料、圖紙。

第四章 燃氣工程竣工驗收具體實施

第一條施工單位按照竣工驗收應具備的條件自查合格後,向監理提出書面驗收申請,監理組織施工單位初步驗收,合格後簽署驗收意見,並向工程管理中心專案組提出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專案組對提交的申請和資料進行審核,同意後簽署意見,報安全質量檢驗組,安全質量檢驗組根據各專案組所報驗收申請編排下一周的竣工驗收計畫。驗收計畫通過工程管理中心領導簽字確認後發各相關參驗單位部門。

第二條竣工驗收分為工程情況介紹、資料審查、現場檢視、綜合評議、簽署竣工驗收紀要五個部分。

(一) 工程情況介紹

工程管理中心專案管理員就工程總體情況進行介紹;施工單位對工程概況、施工特點等情況進行介紹;工程監理對質量、進度、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等情況(尤其是隱蔽工程部分)進行介紹。

(二) 竣工資料(含結算)資料審查

驗收負責人安排驗收小組成員對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 專案管理人員或施工單位技術人員應及時解答對竣工資料提出的問題。竣工資料審查應全面檢查提供資料是否與資料清單相符,材料裝置質保書是否齊全有效。驗收小組對審查意見應予記錄,記錄人員根據所提意見,整理並形成竣工資料審查意見。資料審查中發現不符合要求時,驗收負責人通知專案管理人員責成施工方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後重新組織審查或驗收。

(三) 現場檢查

資料審查通過後,驗收負責人組織對工程進行現場檢查,專案管理人員應事先通知使用者代表和施工方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參加。驗收成員必須按照施工圖紙、《城鎮燃氣設計規範》(gb50028)、《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33)和《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33)等要求,根據各自的職責和分工,對竣工工程進行全面檢查,採取外觀檢查、實際測量等手段,對工程質量和工程量進行檢驗,並做好記錄。

(四) 綜合評議

現場查驗結束後,驗收負責人召集驗收成員對施工質量、安全和竣工資料(含結算資料)等進行工程綜合評議。

(五) 簽署竣工驗收紀要

驗收合格的工程,驗收小組在驗收紀要中明確,工程竣工合格,同意驗收;若總體同意驗收,但有部分專案需要整改,也要在紀要中明確;若驗收不合格,驗收組長要求工程部專案組負責監督施工方或業主整改,並重新組織驗收。驗收紀要必須經驗收小組全部人員簽字。

第三條特殊工程需要提前安排驗收的,需要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才可以組織進行驗收。

第五章 燃氣工程驗收介面與職責

第一條施工單位負責組織工程專案施工自檢。

第二條監理單位負責組織對施工單位上報的工程專案進行分部分項工程驗收,施工單位全程配合,工程管理中心參與檢查驗收。

第三條監理單位負責組織對施工單位上報的工程專案施工過程中間的工程驗收,施工單位全程配合,工程管理中心參與檢查驗收。

第四條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上報的工程質量資料核查,工程管理中心進行不定時定期抽查。

第五條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上報的隱蔽工程進行工程驗收,施工單位全程配合,工程管理中心參與檢查驗收。

第六條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上報的工程專案進行工程預驗收,施工單位全程配合,工程管理中心參與檢查預驗收。

第七條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上報的工程專案竣工預驗收時發現的問題進行監督檢查,施工單位負責進行限期整改。

第八條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編制上報的竣工資料進行詳細審核,審核無誤後提交工程管理中心進行複審,由工程管理中心上報至公司相關部門接收備案。

第九條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上報的工程專案竣工驗收申請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後提交工程管理中心審批。

第十條工程管理中心負責依據審批通過的工程專案竣工驗收申請編制該工程專案的竣工驗收計畫。

第十一條工程管理中心負責按照工程竣工驗收計畫組織由公司相關部門、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參與的工程竣工驗收。

第十二條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上報的工程專案工程量清單進行審查,並提交工程管理中心做最後確認。

第十三條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編制的工程專案單項工程主材統計表進行審核,並提交工程管理中心做最後確認。

第十四條監理單位負責對工程竣工驗收時發現的驗收遺留問題進行監督,公司相關部門與工程管理中心負責對驗收遺留問題進行檢查記錄,施工單位負責限期整改。

第十五條工程管理中心負責對需要整改未簽字驗收的工程專案重新編制竣工驗收計畫並組織複驗。

第七章 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辦法由工程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二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工程諮詢資信管理辦法 建設單位工程進度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確保福建省 開發 以下簡稱 建設單位 工程專案建設能按預定的時間交付使用進度,及時發揮投資效益和社會效益,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建設單位轄區內的施工 裝置安裝 設計 監理等工程參建單位。第三條 本辦法由建設單位工程管理部門實施監督。第二章 進度管理的原則與工作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