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和協議的區別 合同中的罰款條款有效嗎

2021-10-16 01:18:12 字數 1006 閱讀 5223

合同中一般都是有著很多的條款的,合同的條款有些是有效的,但是有些條款就是無效的,其中的罰款條款就是屬於無效的,不法效益的效力。

一、合同中的罰款條款有效嗎

此時合同「罰款」實際於違約金,因此,當發生合同約定的違約情形(罰款事項),合理的部分會得到法律支援,「罰款條款」並不當然無效,只有違反我國強制性法律規範的合同條款,才會無效。

二、合同與協議的區別

雙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達成的一種契約。簡單地說,就是你情我願,然後我們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來,說明白,說清楚,那麼我們達成一致的這個事項就是協議,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一般來說,生效的合同和協議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沒有生效或因為一些條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協議的一方是個7歲的小孩,這樣的合同就沒有效力。

需要公證的合同或協議只是把合同或協議的效力固定並強化,如果法律沒有要求,合同、協議的當事人也沒有約定,是不需要特別的公證的。合同或協議一般兩份就夠了。合同當事人各持乙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給見證人或第三人,這個作用也是為了強化合同或協議的效力,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

合同或協議一般只是名稱、叫法的不同。只要不違反法律和道德風俗,當事人可以任意約定合同或協議的名稱、內容、形式,都是有效的。

三、合同與契約的關係

合同有契約與合同之分。契約是雙方當事人基於相互對立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如買賣契約。合同是雙方或者三方以上當事人基於方向並行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如合夥合同。我國現行法律不再作這樣的區分,把二者統稱為合同。

以上就是王國強律師為大家帶來合同中的罰款條款有效嗎的全部內容。合同的罰款就是可能屬於相應的違約金的,所以可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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