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拷貝與深拷貝 GCC 4 9編譯通過

2021-10-24 10:24:42 字數 775 閱讀 5139

深拷貝和淺拷貝的定義可以簡單理解成:如果乙個類擁有資源(堆,或者是其它系統資源),當這個類的物件發生複製過程的時候,這個過程就可以叫做深拷貝,反之物件存在資源,但複製過程並未複製資源的情況視為淺拷貝。

淺拷貝資源後在釋放資源的時候會產生資源歸屬不清的情況導致程式執行出錯。

ca(const ca& c)是自定義的拷貝建構函式,拷貝建構函式的名稱必須與類名稱一致,函式的形式引數是本型別的乙個引用變數,且必須是引用。

當用乙個已經初始化過了的自定義類型別物件去初始化另乙個新構造的物件的時候,拷貝建構函式就會被自動呼叫,如果你沒有自定義拷貝建構函式的時候,系統將會提供給乙個預設的拷貝建構函式來完成這個過程, 如果在類中沒有顯式地宣告乙個拷貝建構函式,那麼,編譯器將會自動生成乙個預設的拷貝建構函式,該建構函式完成物件之間的位拷貝。位拷貝又淺拷貝

下面為深拷貝的例子:

#include

#include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caca

(const ca& c)

void

show()

~ca()

private

:int a;

char

* str;};

intmain()

output:

hello!

「淺拷貝」與「深拷貝」

c 中物件的複製就如同 轉殖 用乙個已有的物件快速地複製出多個完全相同的物件。一般而言,以下三種情況都會使用到物件的複製 1 建立乙個新物件,並用另乙個同類的已有物件對新物件進行初始化,例如 cpp view plain copy class rect rect rect1 rect rect2 r...

淺拷貝與深拷貝

淺拷貝 1 2 myclass a,b a b 為了封裝性和解耦,同型別的兩個物件之間進行賦值操作時,所有成員變數被複製,包括私有成員 指標變數。類的成員函式在傳遞或返回物件時都會進行物件複製產生臨時物件,比如函式呼叫時實參變為形參,以及函式返回物件。考慮到效能和使用者要求不同,編譯器不複製物件內部...

「淺拷貝」與「深拷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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