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模式之開閉原則

2022-02-07 09:52:45 字數 443 閱讀 6066

open-closed principle軟體設計中的「開-閉原則」

這個原則最早是由bertrand meyer提出,英文的原文是:software entities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意思是說,乙個軟體實體應當對擴充套件開放,對修改關閉.也就是說,我們在設計乙個模組的時候,應當使這個模組可以在不被修改的前提下被擴充套件,換句話說就是,應當可以在不必修改源**的情況下改變這個模組的行為.

滿足ocp的設計給系統帶來兩個無可比擬的優越性.

1.通過擴充套件已有的軟體系統,可以提供新的行為,以滿足對軟體的新需求,使變化中的軟體系統有一定的適應性和靈活性.

2.已有的軟體模組,特別是最重要的抽象層模組不能再修改,這就使變化中的軟體系統有一定的穩定性和延續性.

例如:程式設計模式中的工廠模式的「工廠方法」支援ocp原則

設計模式原則之開閉原則

定義 乙個軟體實體如類 模組和函式應該對擴充套件開放,對修改關閉。問題由來 在軟體的生命週期內,因為變化 公升級和維護等原因需要對軟體原有 進行修改時,可能會給舊 中引入錯誤,也可能會使我們不得不對整個功能進行重構,並且需要原有 經過重新測試。解決方案 當軟體需要變化時,盡量通過擴充套件軟體實體的行...

設計模式原則之開閉原則

對擴充套件開放,對修改關閉。軟體功能擴充套件變化 用抽象構建框架,用實現擴充套件細節。程式設計中,遵循其它原則以及使用設計模式的目的就是遵循開閉則。程式設計中最基礎,最重要的設計原則。傳介面 public class kaibiyuanze 圖形基類 class shape 設定圖形為矩形的類 cl...

設計模式 開閉原則

開閉原則的核心是 對擴充套件開放,對修改關閉 白話意思就是我們改變乙個軟體時 比如擴充套件其他功能 應該通過擴充套件的方式來達到軟體的改變,而不應愛修改原有 來實現變化 軟體系統中包含的各種元件,例如模組 modules 類 classes 以及功能 functions 等等,應該在不修改現有 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