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與信託

2022-04-30 16:45:12 字數 784 閱讀 3792

信託和**是獨立但有交集的兩個概念。

信託是一種法律安排,在這種法律安排下,你(委託人)把財產所有權交給別人(受託人),他運營這個財產,並把運營收益交給你指定的人(受益人)。至於受託人如何運營,取決於信託所依據的法律,以及信託法律檔案裡的約定。

**是一種投資安排,也就是說一群人(可以是少數幾個人,也可以是不特定公眾)把錢以一定形式放在一起,按照一定方式去投資並享受收益。這裡的「一定形式」有多種選擇,可能是公司,可能是合夥企業,也有可能是信託。

**和信託本質上都是乙個由專門的人管理的資金池,美國很多**是以信託(trust)的形式存在的,只是在我國的特定環境下(證監,銀監分離)出現了信託和**的分割 - 信託以通道業務為主要形態,類似於賣場,賺的是差價 - 信託公司把融資方18%的利息分12%給投資者,剩下的和銀行等渠道瓜分;**以管理業務為主,靠管理資金的存量(aum,asset under management)提管理費賺錢,類似於中移動。

通道業務很掙錢(至少前一段如此),於是乎**公司紛紛成立子公司進軍通道業務;如今財富管理業務很有前景,於是信託公司紛紛提出向財富管理轉型。

另外,從投資的角度來說,一般單一信託產品的投向都是單一融資方,交易對手風險為最主要因素,也就是你把錢借給了誰是第一要緊的事;而**則是分散化投資。金融理論告訴我們分散化投資風險比單一投資要小,但現實中信託給人的風險體驗遠遠好於**,即使是債券**也有波動,這又是乙個現行體制下的奇葩了,只有待時間來慢慢回歸

信託其實是一種制度,只是在國內形成信託業這一金融子行業,信託制度最大的區別(優點)就是風險隔離。

**(這裡是公募**)是一種扁平化、標準化的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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