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6149 2017 測試專案及要求

2022-07-14 10:48:09 字數 1201 閱讀 3062

我國國家最新標準《汽車和掛車型別的術語和定義》(gb/t 3730.1—2001)中對汽車有如下定義:由動力驅動,具有4個或4個以上車輪的非軌道承載的車輛,主要用於:載運人員和(或)貨物;牽引載運人員和(或)貨物的車輛;特殊用途。

n類:至少有四個車輪並且用於載貨的機動車輛;

o類:掛車(包括半掛車)。

測試前提條件:

訊號裝置檢查試驗

一類tpms

行駛時檢測

多個輪胎欠壓報警實驗

行駛時檢測

二類tpms

- 靜置至少1h,將所有輪胎充氣至試驗載荷所對應的推薦胎壓 \(p_}\)

- 若需要,按車輛製造商推薦的方法設定或重置tpms

- 在推薦胎壓及對應載荷狀態下,分別以40km/h、100km/h和40~100km/h的範圍速度恆速

(速度偏差不超過2km/h,對設計車速不超過100km/h的車輛取最高車速為上限)

- 在試驗路徑上往返行駛各累計10min,然後沿路線任意部分行駛,5min內調整任一輪胎氣壓至 \((0.75p_-7)\,\text\),即欠壓狀態

- 記錄調整時刻與胎壓異常報警時刻的時間間隔,胎壓異常報警須在10min內點亮並指出欠壓輪胎具體位置

- 若在規定時間內點亮,停車熄火5min後再點火,胎壓異常報警訊號須常亮

- 靜置1h後將所有輪胎充氣至試驗載荷所對應的推薦胎壓 \(p_}\),胎壓異常報警訊號應當熄滅。如有必要,按規定車速沿試驗路徑任意部分行駛不超過100min,胎壓異常報警訊號須熄滅

故障報警試驗

啟動車輛,若tpms故障訊號未報警,則在推薦胎壓及對應載荷狀態下,分別以40km/h、100km/h和40~100km/h的範圍速度(速度偏差不超過2km/h,對設計車速不超過100km/h的車輛取最高車速為上限)恆速,沿試驗路線任意部分行駛,直至tpms故障訊號報警

記錄車輛的行駛時間(即從車輛啟動行駛到tpms故障報警的時間間隔),故障報警訊號須在10min內點亮;否則認定為不符合要求,終止試驗

若在上述規定時間10min內故障報警訊號點亮,則停車熄火5min後再點火,故障報警訊號須常亮

將tpms恢復正常後,故障報警訊號須熄滅。如有必要,按規定車速沿試驗路徑任意部分行駛不超過10min,故障報警訊號須熄滅

測試計畫(GB8567 88)

測試計畫 gb8567 88 本測試計畫的具體編寫目的,指出預期的讀者範圍。說明 a 測試計畫所從屬的軟體系統的名稱 b 該開發專案的歷史,列出使用者和執行此專案測試的計算中心,說明在開始執行本測試計畫之前必須完成的各項工作。列出本檔案中用到的專門術語的定義和外文首字母組詞的原片語。列出要用到的參考...

專案開發計畫(GB856T 88)

說明 編寫這份軟體專案開發計畫的目的,並指出預期的讀者。說明 a.待開發的軟體系統的名稱 b.本專案的任務提出者 開發者 使用者及實現該軟體的計算中心或計算機網路 c.該軟體系統同其他系統或其他機構的基本的相互來往關係。列出本檔案中用到的專門術語的定義和外文的首字母組詞的原片語。列出用得著的參考資料...

專案開發計畫(GB856T 88)

說明 編寫這份軟體專案開發計5劃的目的,並指出預期的讀者。說明 待開發的軟體系統的名稱 本專案的任務提出者 開發者 使用者及實現該軟體的計算中心或計算機網路 該軟體系統同其他系統或其他機構的基本的相互來往關係。列出本檔案中用到的專門術語的定義和外文的首字母組詞的原片語。本專案的經核准的計畫任務書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