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每天有1億人教張小龍做產品?

2022-09-30 12:57:14 字數 3751 閱讀 6389

01

這是乙個很正常的事情

2019 年年初,微信公開課pro的微信之夜上,張小龍說了一句:

「每天都有 5 億人說我www.cppcns.com們做得不好,每天還有 1 億人想教我怎麼樣做產品,我覺得這是非常正常的乙個事情。」

2019 年年初,微信及wechat的合併月活躍賬戶數增至約10. 98 億。 2020 年 8 月,騰訊發布了第 2 季度財報,在使用者資料方面,騰訊微信及wechat的月活躍帳戶12. 1 億。

相比 2019 年,微信的月活使用者數增長了 1 億多。想必每天吐槽和討論微信,以及「教」張小龍做產品的人,比 2019 年只多不少。

不僅僅是微信,很多網際網路產品都會接到使用者的各種反饋。

微信作為體量最大的網際網路產品,受到了最多的關注和重視。每次版本更新迭代,自**、產品經理、其他普通使用者都會興致勃勃的討論,這個產品好還是不好,怎麼做更好,意圖是什麼,未來的發展方向是什麼,林林總總。

所以張小龍會調侃「每天還有 1 億人想教我怎麼樣做產品」。

當然只是調侃一下,並無惡意。

不過用的這個「www.cppcns.com教」字很有意思。

是不是透露著:很多人發自內心地覺得自己更懂微信,更懂產品,有著「自己是對的」的強烈信念。

畢竟,「人人都是產品經理」。

為什麼沒有「人人都是科學家」的口號呢?

我想這裡還是值得細細思量的。

02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教張小龍做產品呢

1、沒有標準

好的產品的標準是什麼?

當然,很多人都有自己的觀點。

比如之前提到的德國的工業設計師迪特拉姆斯(dieter rams)提出了「10 條設計原則」:

1、創新(is innovative)

2、可用性(makes a product useful)

3、審美可用性(is aesthetic)

4、易於理解(makes a product understandable)

5、不引人注目(is unobtrusive),設計應既中立又受約束,為使用者的自我表達留出空間。

6、誠實(is honest) ,不會試圖以無法兌現的承諾來操縱消費者。

7、持久(is long-lasting)

8、深入到最後乙個細節(is thorough down to the last detail)

9、環保(is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

10、最小(is minimal) ,少即是多。

俞軍老師也提出了好的產品需要:

乙個好的產品的三個屬性,對使用者有效用,對企業有效益,可持續。

隨便搜搜,知乎上的回答都是一套一套的:

可操作性的意思是,這些定義或者組成這些定義的關鍵性概念,應該是可以測量,能夠接受所有人的檢驗,而非「直覺性的」。

當然這很困難,在產品這個領域也不一定能做得到。

這導致,每個人都可以去定義,或者拿著對自己立場和觀點有利的定義去鞏固自己的觀點。

所以人人似乎都能聊上幾句對產品理解。

2、資訊不對稱

當然,現在也有一些關鍵性的概念,可以用資料來測量。

比如a/b test這樣的方法,比如一些資料分析的工具。

這些工具讓產品經理不再憑直覺做事,而是可以通過實證,來證明產品經理的想法,或者幫助產品經理進行決策。

但是這些資料和資訊,掌握在各個公司的手裡,大多不會公開。

大眾知道的資訊,和公司握有的資訊,是不對稱的。

沒有資料,很多人就迷信上自己的「知道」。

3、對「知道」的迷信

建立在「直覺」上的信念,很不容易推翻。

雖然我們清楚地知道:

「乙個知識的主張的正確與否,並不取決於提出該主張的個體的信念強度。」

但是,在矛盾雙方缺乏乙個判斷孰錯孰非的機制的時候,我們會對自己的直覺毫不懷疑。因為我們感知不到別人的信念強度,我們只能感知自己的直覺和信念。

4、沒有及時反饋

當然手握資料的各個網際網路公司,可以時不時地解釋一番,拿資料出來公布一番。

但是這很難及時,很難面面俱到,畢竟是有成本的。

有些時候,即使是公司的正面回應,也很難真正意義上去說服別人。

畢竟,別人也可以對「解釋」再次進行解釋。

5、資訊繭房

當我們有強烈的直覺信念和個人主張的時候,很容易吸收的是對自己觀點有利的聲音。而對自己觀點不利的會被摒除在外。

這樣層層疊疊的形成資訊繭房,不同的資訊就很難進入了。

比如我們覺得自己不怎麼看朋友圈了,偶然聽到某個朋友說「我也不怎麼玩朋友圈了」,我們就會把這個證據吸納到自己的記憶,強化自己的觀點。至於說另外乙個朋友說的「我還在看哦。」這樣的資訊,會自動過濾掉。

看到了某些分析文章「為什麼大家不愛玩朋友圈了」「朋友圈的社交壓力」自己會覺得深表認同,於是點讚在看評論三連。平台根據你的行為,又給你推送類似的內容。

這樣,你被自己相信的觀點層層包裹,以至於強烈地認定這就是事實。

如果你看到張小龍說的:

「可以透露乙個資料,從發布到現在,每天進去朋友圈的人數一直在增長,沒有停下來的勢頭。到現在每天有7. 5 億人進去朋友圈,平均每個人要看十幾次,所以每天的總量是 100 億次。」(來自 2019 年初的張小龍的演講。)

說不定能打破自己的認知。

但是如果沒有看到,依然會沉浸在自己編織的資訊籠子裡面。

當然,類似的例子很多。

6、利益驅使

對知名產品進行評論或者分析,特別是微信這樣的國民級的應用,很是能蹭到一些流量。

無論是吐槽程式設計客棧、分析,還是「教」,都能吸引到使用者的注意。

特別是使用者自己也覺得「這是我也知道、了解的範圍」,反正也沒有標準嘛。

03那是不是就不能討論呢

當然不是。

這是乙個很好的時代。每個人都有機會發出自己的聲音。我們不能辜負這個時代的饋贈。

只不過我們發聲的時候,可以注意一下:

1)非比尋常的觀點,需要非比尋常的證據

如果只是為了語出驚人,沒有任何證據作為支撐。那就大可不必。

我們提出主張,要去盡可能的收集支援我們主張的證據。在收集的過程中,或許會強化我們的觀點,也或許會修正我們的觀點。

2)時刻注意,自己是否陷入了「信程式設計客棧息繭房」和「知道」的迷信

多聽聽不同的聲音和觀點,檢驗或者修正自己的觀點。

3)注意態度。

對於不確定的觀點,大可不必「理直氣壯」的「指點」,用討論的態度會更好一些。

4)允許別人反駁

畢竟沒有標準,大家都可以一起討論。出現反駁是很自然的事情。不必氣急敗壞。

別人提出反駁的時候,耐心看看他的觀點和證據是什麼。

5)也可以反駁別人

觀點不同,可以反駁別人,闡述自己的觀點。但是一定要注意說話的技巧,不必上公升到謾罵的程度。

04小結

最近在書上看到這句話:

「所有建立在直覺基礎 上的信念體系都有乙個共同的問題,即對於矛盾的主張,它們缺乏種機制來判別孰對孰錯。當每個人都憑直覺認為自己是對的,但這些直覺主張卻相互衝突時,我們該如何決定誰正確呢?可悲的是,歷史表明,這種衝突的結果通常是權力鬥爭。」

——來自《這次才是心理學》

頗有感慨。

這是個很好的時代,人人都有機會發聲。

但是即使是這個很好的時代,某些聲音依然也避免不了淪為權利鬥爭的犧牲品。

而網際網路產品這個領域,似乎是乙個比較安全的避風港。

大家都可以發聲,哪怕被調侃「教張小龍做產品」。

我覺得也沒有關係。

我支援「發聲」的權利。哪怕被調侃。

我也對自己要求「保持克制」,不胡亂發聲,對自己的「聲音」和別人的「調侃」保持「審視」。

本文標題: 為什麼每天有1億人教張小龍做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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