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公司如何應對大公司抄襲

2021-06-17 20:57:23 字數 3092 閱讀 9269

上海富捷資訊科技****副總經理陸怡:創業方向的選擇很重要

對於創業者來說,如何應對大公司抄襲這個問題,應該在決定創業之前就想清楚。有經驗的創業者在決定創業前,一定會做swot分析(企業戰略分析),來思考如何應對潛在對手的競爭,其中就包括來自大公司的競爭。

通常,大公司在資源和品牌等方面有優勢,而創業公司則在決策速度和高效執行能力等方面有優勢。如果創業公司能充分發揮自己的優勢,使其能夠彌補資源和品牌的劣勢,那麼創業公司是有機會打敗大公司的。

這個觀點說起來很美好,但真正做起來卻很難,因為大公司在資源和品牌方面具有的絕對優勢,使創業公司很難通過自身優勢與之抗衡。此時,選擇創業方向很重要,要讓大公司不願意抄襲,或者讓它的資源和品牌優勢不容易發揮出來。

怎樣能讓大公司不願意抄襲呢?很簡單,挑乙個小一點兒的目標市場,因為目標市場有多大,就決定了將面臨的競爭對手會有多強。對於網際網路行業來說,如果你的目標使用者上億,就算大公司剛開始沒有注意到,但總有一天會發現,並成為你的競爭對手。相反,如果你的目標使用者只有幾百萬,對方往往會覺得市場太小,不值得投入。有很多創業公司會選擇做一些小工具服務特定客戶,利潤也很不錯。但這些利潤大公司看不上,所以不願意涉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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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之初積累優勢

創業者在打造產品時,應該多做思考與規劃,將前期可以準備和布局的資源都落實到位。例如產品生產週期、推廣計畫、根據市場反應的多套應對措施等,有些產品還可盡早申請專利、產品著作權等。也可以事先在區域性做一些深入的需求調研,真正 了解使用者需要的是什麼。由於創業公司初期可利用的資源並不充裕,所以更要做好充分準備,讓之後的產品研發和推廣工作少走彎路。同時也正是在這一階段,創業公司不會為產品運維及市場反應所分心,專注在產品打造上的時間是最多的,所以 應該好好利用這一階段的時間拉開與大公司的差距,形成某種壁壘或優勢,讓它們的抄襲永遠跟不上你的變化。 

信心比**更重要

產品被大公司抄襲應該是對產品和市場本身的一種認可,創業公司理應加倍努力沿著現在的目標前行。當你戰勝大公司時,也許就是公司成功的時候。大公司組織架構複雜,決策層需要從公司全域性考慮問題,因此與你競爭的產品經理或專案經理的資源未必比你多,而且更沒有像你這樣對公司和產品的擁有感。它們的開發流程也許 更規範、更嚴謹,但也會更耗時,它們每做乙個決定、每做一次修改都需要更多的時間來變現。而創業者公司則可以做到小、快、靈和穩、準、狠。因此創業者面對 抄襲不應頹廢,信心比**更重要。

核心競爭力是關鍵

在創業初期,創業者應定義好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核心競爭力永遠不應該是乙個想法或是物質資源,這些都太容易被複製,最好也不要是某種關係。核心競爭力可以是一群有理想、可以玩命的青年人,可以是追求極致使用者體驗的信念,可以是不斷推陳出新的創造力,也可以是極為高階、短期無法複製的某項核心技術。創業者應牢牢抓住這些創業時就應該定義好的核心競爭力,要不斷強化自己,將公司治理得有味道,將產品打造得精緻且有特色,多為客戶做一些個性化的功能與服務,把握住一些 核心客戶。

謀求合作未嘗不可

當創業者發現大公司的行為確 實「攪亂」了市場,讓自己很被動時,謀求合作也未嘗不可。這裡的合作是一種廣義上的說法。創業者可以試著尋求另一家大公司看其是否有興趣收購自己的產品,或者借助大公司的平台進行更有效的宣傳,也可以與對手談判,讓產品的定位各自有所差異。另外,大公司的一些好想法,創業者也一樣能夠進行抄襲的。市場足夠 大的話,合作共存、和諧雙贏的局面也不是創業者不能接受的結果。

商場如戰場,但未必一定要拼個你死我活,大公司也有自己的利益點,多利用大公司的一些資源積極尋求合作,也是一種很好的途徑甚至是戰略。

南京凱之渡資訊科技****總裁王學強:擁有讓使用者選擇的產品才是王道

商場確如戰場。當同樣一款產品或服務,在爭取具體市場使用者的比拼時,可能確實比較「血腥」。但無論你如何用心良苦,也改變不了使用者是上帝並擁有最終選擇權的道理。即這類戰爭的最終輸贏決定者是上帝,不是你我。所以商場戰爭最重要的心態是:我們是否擁有讓使用者最終願意選擇的產品或服務? 

市場看似是公平開放的,但市場也會因人而割據壟斷,這種情形下,大公司比創業公司更具發言權。所謂擔心產品或模式洩露,被大公司利用實力拒之市場之外,真正 的原因不在抄襲本身,而在於被排擠出市場。任何產品或模式一旦投入使用,都只有一定程度上的技術保密,很難不被「抄襲」。所以不能怕抄襲,而重點應放在防 範產品或服務如何不被排斥在市場之外。 

由於創業公司更了解自己的創新產品,更能優先解析市場模式,所以擁有優先占領市場的機會。如果還能在產品或服務的質量和**上合理化演進,那麼即便出現惡意競爭的排擠,也可通過法律途徑保障。 

但如果只是好想法,並無實力實現,而由大公司憑藉實力實現了,也不是一件壞事,因為本質上,你在大公司成就了該方向上的價值時,也做出了傑出貢獻。對社會而言,這也是種積極的貢獻。既然自身無力,就不必追究抄襲。相反,融入大公司,一起去實現,也許會是不錯的選擇。 

此外,要相信世界上有很多好想法,你能想到,別人也能想到。即便是專利,也是有期限的,這是人類進步的原則,不應為了私利,據價值為己有。 

百姓網技術總監潘曉良:站得高才能看得遠

我認為應對大公司抄襲的關鍵是,你要比大公司站得高、看得遠。如果只顧著在大公司下游撿錢,雖然短期內可能會撿到一些,但早晚這些錢都會被大公司收走,這時不要怪它們抄襲,其實是你「擋」了它們的路了。 

我曾經去矽谷拜訪過一位創業者,他的公司還處於初創期,團隊一共只有3個人。這位創業者告訴我,他的專案正在東部的費城嘗試。這引起我極大的好奇,為什麼要 在費城嘗試?在矽谷附近不是更方便嗎?他的回答讓我很吃驚,他說,是為了防止別人抄襲。在只有3個人的時候,就開始考慮是否被人抄襲的問題,這種做法令我很受啟發。他認為矽谷周圍特別容易被人發現,而且他擔心的並不是大公司抄襲,而是其他創業公司的抄襲。或者從某種程度上講,他根本就不擔心大公司抄襲。因 為大公司的速度不夠快,反而是小公司的效率更高、更容易抄襲。 

「創業公司如何應對大公司抄襲」其實從某種程度上是偽命題。世界上本身充滿了抄襲,賈伯斯抄襲了施樂的圖形介面,之後又被比爾•蓋茨抄走了。但這不就是網際網路的開放性嗎?如果大公司不抄襲你了,能保證其他的創業公司不抄襲你嗎? 「抄襲」這個問題,就如同小孩子打架,別人給你一拳,你就不會打回去嗎?我認為歸根到底是創業公司站得不夠高、拳頭不夠硬,而且也還不知道自我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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