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by元程式設計》讀後感

2021-08-16 04:54:00 字數 1106 閱讀 2250

看完這書,我在書上寫了幾段話:

「看完這本書,有種糊提貫頂的感覺,爽,可惜找不到人,不然好好聊聊」

「這本書寫得真好,作者如行雲流水,娓娓道來,把ruby物件模型一層層剝開。寫得好,我不覺讀了一遍又一遍。表達能力太重要了,我今後要加強表達能力的訓練。」

說實話,這本書,我很早就買了,但當時一直沒讀。我經常逛京東,基本一有寫得好的新書,立即就買了。在買書上,我是很大方的。也許我捨不得吃好點,但買書上,我沒有心疼的感覺。

在過了一段後,我撿起這本書重讀,慢慢進入意境,越讀越爽。

下面把我自己的一些理解,寫下來,就象看**一樣,把自己的所思所想,記下來。

第一章開啟類技術,就是對已經存在的類,你可重新開啟,增刪除改方法。

這個倒好理解,關鍵的,作者把class看成一種作用域操作符,而不是型別宣告語句。當時可把我難住了。確實,如果看成作者域,當然可以隨時開啟、關閉。

接著,作者介紹了類的真相。就是物件中只儲存有變數,而方法等儲存在類中。

記得侯傑曾有一書,深入介紹c++物件模型,其中也講到這一點。但作者說,每個物件中的變數都可能不用,如

class myclass

def my_methods

@v=1

endend

obj=myclass.new

此時,obj是沒有任何物件變數的,只有呼叫

obj.my_methods()

後,才會有變數存在。當時很是不解。物件有的變數不是固定的話,作者把物件的變數看成雜湊表的值,費了好久才理解。

方法呢?不在物件中,這我可以理解。就象我們的錢,都儲存在銀行中一樣。因為如果每個物件都儲存一組方法定義,這太多餘了。就象每個人都把全部錢放地身上一樣,沒必要。

作者接著仔細介紹方法查詢的過程。

在設計模式中,有責任鏈模式,就是乙個物件接到命令,他能處理,就處理,不能處理就交給上級;上級也同樣處理。

我感覺,方法的查詢也一樣,ruby應該在物件定義後,儲存了方法鏈,然後一級一級查詢。

這個我可以理解。不過,self這真是理解不了。甚至有段時間,想找ruby的原始碼讀,到底self是啥意思,但找到原始碼一看,發現處理選項時的**和sed的getopt.c,getopt.h的幾乎一樣,於是我就又回到了gnu原始碼。

今天先寫到這兒吧。

ruby元程式設計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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