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物件與類總結

2021-08-20 08:38:11 字數 1245 閱讀 8495

1.程式設計思想

面向過程:自頂向下 逐步求精

物件導向

2.物件:一切客觀存在的事物都是物件

屬性:物件有什麼

方法:物件做什麼

3.物件的屬性有可能又是乙個物件

方法的呼叫者 也是乙個物件

4.客觀世界都是由物件組成的

a.小物件組成了大物件

b.物件間彼此呼叫

5.解決客觀問題----物件導向的思想

a.把解決問題所需要的物件準備好

b.物件間如何配合,完成需求

6.物件導向的特徵:

各司其職 

弱耦合性 

可重用性 

可擴充套件性

7.物件 ------類(class)

是對所有物件的共性特徵

客觀物件在人腦中的主觀反應,類是人對物件的認識

類是物件的模板

8.類的組成

a.例項變數

定義位置:類以內,方法以外

作用範圍:整個類內部

當區域性變數和例項變數命名衝突時,方法內部輸出,以區域性變數為準。若要表示例項變數則用this.

預設值:整型: 0       浮點型: 0.0   boolean :false   string: null

b.方法

組成:修飾符  返回值型別  函式名(參數列)丟擲的異常{}

方法的過載:

(1)修飾符,返回值,方法名相同,但引數個數/型別/型別的排列不同

(2)作用:乙個物件的同類方法,由於參數列的不同造成的差異,對使用者遮蔽

(3)由編譯器在程式編譯的時候,根據實參的型別選擇乙個合適的方法呼叫(編譯時多型)

向上就近匹配原則,避免混淆   

c.構造方法(構造器)

1.沒有返回值型別

2.方法名必須與類名相同

3.不允許手工呼叫,在物件構造過程中自動呼叫一次

如果乙個類沒有定義任何構造方法,系統會預設新增乙個公開的無參構造方法

9.物件建立過程

(1).分配空間               所有例項變數被賦預設值

(2).初始化屬性             所有例項變數被賦初始值

(3).呼叫構造方法           例項變數常常被第三次賦值

10.this

(1).引用   當前物件

當區域性變數與例項變數衝突時,this表示例項變數 

(2).用在構造方法中,this()呼叫本類其他構造方法

必須是構造方法中的第乙個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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