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和物件總結(之二)

2021-09-30 15:27:45 字數 866 閱讀 4960

[size=small][/size]上一次的總結,我談到的是對類和物件兩個基本概念的理解,包括類的定義、在物件導向程式設計中的意義、格式、屬性的宣告、普通方法的定義、物件的例項化。然而,其實對於類和物件理解,我卻認為是乙個無窮盡的過程,它會隨著我們對專業知識的了解加深、專案經驗的積累而厚重。今天,在此,我再來簡單總結一下對上次課程中學習到的新概念。

此前,要為類的物件賦乙個初值並不簡單,要用到setname()、getname()兩個普通方法分別賦值、獲取值。而構造器方法大大簡化了這個問題,只需要過載乙個有參構造器,傳入引數就可以了。構造器是類中方法名和類名相同的方法,也稱建構函式和構造方法。每個類都有乙個預設的無參構造器,但是當類中定義了乙個有參構造器時,預設的構造方法就

沒用了,除非顯化。過載是指兩個方法的方法名相同,但是引數的型別、引數的個數、引數的順序中必須有至少有乙個不相同。構造方法、普通方法都允許過載。上述說到的,也是普通方法和構造方法的區別所在。

再者,this關鍵字的作用在於區別屬性和方法。它代表當前物件,更容易理解的說法是,在進行物件的初始化時,加了this關鍵字的指物件的屬性,沒有加的指引數值。

另外,關於值傳遞和引用傳遞,兩者使用的資料型別是不同的。值傳遞是指8種基本資料型別和string型別的資料使用的傳值方法,而引用傳遞則是針對於引用型別(或者稱為類型別)資料使用的傳遞方式。我是這樣的idea,前者是單向傳遞,後者是雙向傳遞。前者一旦引數把指傳給物件,那個物件值的變化和引數無關。後者中,引數傳遞的是物件名字的引用,即物件位址空間的首位址,因此傳參前後兩個指向相同位址的物件資料的變化是相同的。

「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形容我現在的狀態再適合不過了。本身的愚鈍,加上對知識點理解的不深刻,讓我覺得寫出來的文字和結論都過於幼稚可笑。希望在今後的學習中能收穫更多,最重要的是有自己獨到的見解和看法。

類和物件總結

size medium b 一 基本概念 b size b 類 b 生活中把具有相似特徵和行為的事物分為一類。程式中的類就是乙個模型,為物件的建立做準備。類中包括屬性和方法 屬性 事物的特徵,如顏色 名字 大小等 方法 事物的行為,如名字的獲取 學習行為 pk行為等。b 物件 b 類中某個具體的事物...

類和物件總結

一 什麼是類 類是物件導向程式設計的核心。實際上是新的資料型別,是實現抽象型別的工具。類是對某一類物件的抽象,物件是某一類的例項。1 類的一般格式 class 類名 private 私有資料和函式 public 公有資料和函式 protected 保護型資料和函式 此處 類體最後乙個花括號 一定要有...

類和物件(二)

這篇部落格主要根據const修飾成員函式,內聯,友元函式以及靜態成員這四個方向說明。在以前的學習中我們學習了const修飾指標,修飾指標指向的變數,const修飾變數以及const修飾函式返回值等,這一次我們學習const修飾成員函式。首先const放在函式後面 void fun const 這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