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和物件的總結

2021-09-01 20:43:57 字數 1088 閱讀 8772

類和物件的理解:現實世界並沒有類的存在,存在的只有乙個個的物件,如小明,小紅,我的膝上型電腦等,這些物件是具體,客觀存在的;我們可以把那些具有相似特徵的物件歸結為一類,如小明和小紅這兩個人都可以歸為學生這一類;而小紅和我的膝上型電腦有不同點,所以歸納為不同的類,類是抽象的,主觀的。

在程式中我們可以定義乙個類,這個類是根據物件的特徵和行為定義的。

在類中我們可以定義屬性和方法,屬性即對物件的特徵描述,方法是對物件的行為定義;如定義乙個學生類,學分和名字是他們的屬性,學生在打籃球是乙個類行為的乙個方法;可以這樣定義:

public class student

} 在主程式中可以定義乙個類中的物件,這個定義好的物件就可以呼叫自己的屬性和方法;如

student stu1 = new student();//定義乙個物件stu1

stu1.setname="小明"; //定義stu1的name為小明,setname是乙個設定name的方法

stu1.play(); // 將輸出"小明在打籃球"

構造方法與普通方法的區別:1.構造方法名與類名相同 2.構造方法不申明返回型別,返回值的型別是方法名 3.構造方法呼叫的時候用new呼叫。

構造方法用途:1.初始化屬性 2.例項化物件

在主函式中可以根據需要選用構造方法,如果過載了構造方法,則預設的構造方法(無參)就失效了,如果還想使用預設的構造方法,則必須在類中宣告。

方法過載:

即可以在乙個類中定義多個相同名稱的方法,但這些方法必須因為有無引數值,引數型別的或種類者順序不同而可以唯一區分。

其用途就是:可能有多種方法完成同樣的事,比如從宿舍到學校,可以用走路的方法或者騎自行車的方法。

this關鍵字:this關鍵字在類中指代當前物件。相當於每個人都可以用」我「一樣,具體到哪個人,就指哪個。

用途:1.區分形參名與屬性 ,在定義構造方法時呼叫另乙個構造方法。

如建立如下二個構造方法:

public class student

public student(string name)

public student(string name, int score)

}

類和物件總結

size medium b 一 基本概念 b size b 類 b 生活中把具有相似特徵和行為的事物分為一類。程式中的類就是乙個模型,為物件的建立做準備。類中包括屬性和方法 屬性 事物的特徵,如顏色 名字 大小等 方法 事物的行為,如名字的獲取 學習行為 pk行為等。b 物件 b 類中某個具體的事物...

類和物件總結

一 什麼是類 類是物件導向程式設計的核心。實際上是新的資料型別,是實現抽象型別的工具。類是對某一類物件的抽象,物件是某一類的例項。1 類的一般格式 class 類名 private 私有資料和函式 public 公有資料和函式 protected 保護型資料和函式 此處 類體最後乙個花括號 一定要有...

類和物件的簡單總結

類和物件的總結 物件是指任何乙個物體或事物,而類是由相似的特徵和相似的行為的物件的集合 物件的描述是通過其行為 特徵 功能 用途等方面,而類的描述是由屬性 特徵 和方法 行為 組成 類的基本結構是 public class 類名 物件的基本結構 先例項化乙個物件 類名 物件名 new 類名 呼叫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