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架構設計的六大原則

2022-01-21 23:09:15 字數 466 閱讀 4659

1.「開-閉」原則(ocp)

software entities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 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 

對擴充套件開放,對修改封閉。

2.黎克特制代換原則(lsp)

凡是基類適用的地方,子類一定適用。

3.依賴倒轉原則(dip)

要依賴抽象,不要依賴具體。

4.迪公尺特法則(lod)

乙個物件應該對其他物件有盡可能少的了解。

5.介面隔離原則(isp)

使用多個專門的介面比適用單一的介面要好。

6.合成/聚合復用原則(carp)

要盡量使用合成/聚合,盡量不要使用繼承。

軟體設計六大原則

單一職責原則,srp 功能職責單一,只能擁抱一種變化。黎克特制替換原則,lsp 所有在使用父類的情況,都可以用子類替換。繼承的子類不能改動父類已實現的功能。依賴倒置原則,dip 高層通過抽象依賴低層,細節應該依賴抽象,抽象不應該依賴於細節。介面隔離原則,sip 從某種程度上看,介面隔離原則就是介面版...

軟體設計六大原則

單一職責原則 可以降低類的複雜度,乙個類只負責一項職責,其邏輯肯定要比負責多項職責簡單的多 提高類的可讀性,提高系統的可維護性 變更引起的風險降低,變更是必然的,如果單一職責原則遵守的好,當修改乙個功能時,可以顯著降低對其他功能的影響。黎克特制替換原則 子類可以實現父類的抽象方法,但不能覆蓋父類的非...

設計模式六大原則

0.05 設計模式 設計模式 規範 筆記 大話設計模式 物件導向的關鍵在於封裝,封裝好了才能很好的復用,達到單一職責和開放擴充套件 封閉更改的效果。1 單一職責原則 就乙個類而言,應該僅有乙個引起它變化的原因.增加功能不應該修改已有的 避免修改出錯及重複測試.如果你能夠想到多於乙個的動機去改變乙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