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說開源許可協議

2021-07-27 06:40:05 字數 1956 閱讀 5911

1 首先協議保護了我們的合法權利。保證這些軟體不被一些商業機構或個人竊取。

2 通過協議內容,使用者了解自身擁有的許可權。可以方便使用。

所以使用開源協議真的是利人利己。如果我們沒有新增協議,那麼預設是你保留所有權力,不允許任何人複製,分發或建立衍生作品。

以下內容摘自:五大開源協議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ce (gpl) 有可能是開源界最常用的許可模式。gpl 保證了所有開發者的權利,同時為使用者提供了足夠的複製,分發,修改的權利:

可自由複製

你可以將軟體複製到你的電腦,你客戶的電腦,或者任何地方。複製份數沒有任何限制。

可自由分發可以用來盈利

你可以在分發軟體的時候收費,但你必須在收費前向你的客戶提供該軟體的 gnu gpl 許可協議,以便讓他們知道,他們可以從別的渠道免費得到這份軟體,以及你收費的理由。

可自由修改

如果你想新增或刪除某個功能,沒問題,如果你想在別的專案中使用部分**,也沒問題,唯一的要求是,使用了這段**的專案也必須使用 gpl 協議。

gnu 還有另外一種協議,叫做 lgpl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ce),它對產品所保留的權利比 gpl 少,總的來說,lgpl 適合那些用於非 gpl 或非開源產品的開源類庫或框架。因為 gpl 要求,使用了 gpl **的產品必須也使用 gpl 協議,開發者不允許將 gpl **用於商業產品。lgpl 繞過了這一限制。

mit協議可能是幾大開源協議中最寬鬆的乙個,核心條款是:

該軟體及其相關文件對所有人免費,可以任意處置,包括使用,複製,修改,合併,發表,分發,再授權,或者銷售。唯一的限制是,軟體中必須包含上述版 權和許可提示。

這意味著:

你可以自由使用,複製,修改,可以用於自己的專案。

可以免費分發或用來盈利。

唯一的限制是必須包含許可宣告。

mit 協議是所有開源許可中最寬鬆的乙個,除了必須包含許可宣告外,再無任何限制。

apache 協議 2.0 和別的開源協議相比,除了為使用者提供版權許可之外,還有專利許可,對於那些涉及專利內容的開發者而言,該協議最適合。

apache 協議還有以下需要說明的地方:

永久權利

一旦被授權,永久擁有。

全球範圍的權利

在乙個國家獲得授權,適用於所有國家。假如你在美國,許可是從印度授權的,也沒有問題。

授權免費,且無版稅

前期,後期均無任何費用。

授權無排他性

任何人都可以獲得授權

授權不可撤消

一旦獲得授權,沒有任何人可以取消。比如,你基於該產品**開發了衍生產品,你不用擔心會在某一天被禁止使用該**。

分發**方面包含一些要求,主要是,要在宣告中對參與開發的人給予認可幷包含乙份許可協議原文。

具體的選擇與新增方法大家可以參考gcssloop的這篇文章:程式設計師不可不知的版權協議以及由gcssloop漢化的這個**。在此表示感謝!!

比如支付寶中關於頁面有乙個版權資訊的條目。點進去如下圖:

可以看到它使用了apache license 2.0開源協議,並新增了這個協議。

開源許可協議

目錄 開源許可證 gnu gpl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gnu通用公共許可證 bsd berkeley software distribution,伯克利軟體發布版 apache許可協議 mit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

開源許可協議

1.gnu gpl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gnu通用公共許可證 只要軟體中包含了遵循 gpl 協議的產品或 該軟體就必須也遵循 gpl 許可協議且開源 免費,因此這個協議並不適合商用軟體。遵循該協議的開源軟體數量極其龐大,包括 linux系統在內的大多數的開源軟體都是...

開源許可協議

首先借用有心人士的一張相當直觀清晰的圖來劃分各種協議 開源許可證gpl bsd mit mozilla apache和lgpl的區別 以下是上述協議的簡單介紹 bsd開源協議 bsd開源協議是乙個給於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協議。基本上使用者可以 為所欲為 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源 也可以將修改後的 作為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