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人工智慧的法律主體地位的思考

2021-10-05 05:36:14 字數 557 閱讀 3428

對人工智慧的法律主體地位的思考

讀了劉德良院長的如何定義人工智慧的法律主體地位一文,我深受啟發。

法律主體只能是人,企業,國家。不包括商品和服務,技術等。人工智慧

是一種技術不具有法律主體地位。含有人工智慧技術的產品仍是普通商品,

由人工智慧產品生成的產品仍是普通商品。但是,由人工智慧技術生成的

虛擬人的大腦,是與人無異的新新人類,是法律主體。因為由生物學轉殖

技術得到的複製人是人類的新成員,是法律主體。由物理技術製造的機器

人結合人工智慧晶元的虛擬大腦,產生的智慧型機械人是人類的新種類,毫

無疑問是法律主體。可以做人類做的任何事,例如結婚,開公司,當工人,

農民等。

在人工智慧的演算法公開方面,有兩個層次,科學**層面是完全公開的,

軟體源**層面是部分開源,部分商業化運作的。如果從安全的角度上看,

考慮完全閉源,阻止技術擴散是安全的做法,這類似於核**禁止擴散的

做法。乙個事物具有的力量越大,它的危險性越大,必須把它侷限於盡可

能小的範圍內知曉。人工智慧的力量一旦被危險分子掌握,就太危險了。

如何定義人工智慧的法律主體地位

人工智慧在法律上是否應該賦予其主體地位?回答這個問題,應該從人類發展人工智慧的初衷,即為何要發展人工智慧的角度去考慮。在此基礎上,再來 如何發展人工智慧的問題。毫無疑問,發展人工智慧的首要動機在於提高生產力,實現人類自身的解放,使人類獲得更大 更多的自由,而不是取代人類,使人類成為被驅使的物件。因此...

我對人工智慧的哲學思考

圖靈機是人類手工計算過程的抽象,而不是人類大腦思考過程的抽象,現在的人工智慧 機器學習等都是依賴執行在圖靈機上的演算法,這些演算法不管多麼強大和 智慧型 都超越不了其執行平台 圖靈機的限制。要想實現真正的智慧型,必須做出人類大腦思考過程的抽象,在這個抽象平台上執行 智慧型軟體 才能實現真正的人工智慧...

對人工智慧未來發展的思考

我們思考人工智慧向何而去,就要了解人工智慧從何而來。1956 人工智慧 ai 這一概念首次被提出,這標誌著人工智慧科學的誕生。到今天為止人工智慧發展了六十多年,在從2010年開始的近十年裡才進入蓬勃發展的階段。目前人工智慧總體發展水平仍處於起步階段,但是我們在生活中都能感受到人工智慧帶給我們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