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法》能要來「雙薪」?

2021-06-21 05:19:59 字數 1054 閱讀 2560

離春節還有乙個月時間,節前能不能有「雙薪」成了許多市民關注熱點。記者從勞動保障部門了解到,「年底雙薪」雖不是強制支付,不過律師支招,可以運用新實施的《勞動合同法》通過工會爭取。

「年底雙薪」不可強制支付

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武漢分所律師王亞軍解釋說,關於年終獎和「年底雙薪」,目前沒有一條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支付。但是目前的情況下,年終獎是多數單位在就業合同中就明文規定的,必須支付。 「年底雙薪」只有一些福利較好的單位在發放。

從法律法規的角度解釋,「年底雙薪」不是一項法定義務,勞動者不可強求——除非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

稅務專家:都要繳納個稅

武漢江都稅務事務所稅務師徐新勝介紹,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雙薪」應單獨作為乙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稅。原則上不再扣除費用,應全額納稅所得額,按適用稅率計算納稅額。

徐新勝舉例說,目前個稅標準為1600元。如果勞動者這個月的工資是1500元,就不用繳稅,但是如果該月發了「年底雙薪」,就相當於他這個月的收入是3000元,而他應交納的所得稅為3000元減去1600元,剩下的1400元再乘以稅率。而年終獎可以將獎金平攤到全年各月後再計稅。一般情況下,「年終獎」的計稅額會比「年底雙薪」少一些。

律師:爭取「雙薪」福利

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武漢分所律師王亞軍解釋, 雖然「年底雙薪」並不是所有單位都發放,不過根據新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可以爭取「雙薪」。

王亞軍稱,勞動者可以抓住《勞動合同法》中第四條中「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統一協商是否應該發「年底雙薪」。

「年底雙薪」和「年終獎」

「年底雙薪」和「年終獎」雖然都是屬於勞動者的一種報酬待遇,但卻是不同的兩個概念。年終雙薪就是固定發放的工資,發放數額一般是確定的,發放的時間和方式也是確定的。年終獎是一種獎勵,是對員工全年勞動的超額勞動報酬,一般是在對員工全年工作進行考核的基礎上,根據考核結果相應進行發放。

目前,「年底雙薪」一般是事業單位的福利制度,一些企業沒有這種福利制度。年終獎則是大部分單位都會在年終一次性發放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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