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遊戲是議事規則的啟蒙

2021-09-21 01:27:12 字數 1528 閱讀 1757

上週,家人在洛陽團聚。我們兄弟三個,加上三個媳婦,三個家庭,就是六個大人和4個小孩子,還有父母,加在一起有12個人。很多年沒有能在一起吃個團圓飯,照張全家福,都很開心,其樂融融。在晚上,我們就在一起開家庭會議。

結果我來當主席,主持會議。我正好找到乙個長得像法官手裡拿的法錘一樣的錘子(其實另外一頭是乙個癢癢勺),可以在乙個瓶蓋上面敲出脆脆的聲音,很有感覺。正巧半年前簡單的讀了讀《羅布特議事規則》,有一點點印象;不過最實用的,還是參照是「殺人遊戲」的規則,開始主持。

這裡把主持會議的規則在這裡列一下,說不定別人也用得著。

主席

會議一定要有主席。主席是裁判,或者我更喜歡殺人遊戲裡的稱謂:法官。法官的角色,似乎比主席更好一些:法官僅僅用來維持秩序而已。

規則

會議開始前,我敲錘宣布開始,並規定規則如下:

1. 任何時候只能乙個人說話。

2. 舉手示意法官要求發言。法官會把要求發言的順序記下,當上乙個結束發言後,按順序叫名字(當晚我就「大哥」,「二嫂」這樣的叫下去。。。呵呵)

3. 不允許打斷別人發言。

4. 法官有權利提醒發言人節省時間,發言簡短,或者中斷已經表述清楚地發言。

5. 三次警告後需要主動離場關禁閉5分鐘後才能回來繼續討論。

順序

規則清楚了,開始一跳一跳的審議動議。

1. 法官說:「下一步有什麼動議?如果沒有動議,我將宣布休會」。

2. 如果有動議,則宣布此動議開始討論。

3. 由提出者闡述動議(羅伯特議事規則中用詞是「宣讀動議」,「殺人遊戲」中是「指認殺手」)。

4. 開始允許提問,以便所有人了解動議內容。

5. 法官問:「還有什麼問題需要問動議提出人嗎」。如果沒有,進入討論環節。

6. 討論環節,每個人通過舉手,並且經法官點名獲得發言權。依次闡述觀點。

7. 當確認所有觀點都充分表述以後,法官收集所有觀點,列出選項,開始投票。(殺人遊戲中的觀點就是「a是殺手」,或者「c是殺手」。)

8. 公布投票結果。有的動議在需要的時候,給處於弱勢的觀點重新表述一次的權利,並再次表決。

9. 法官敲錘,宣布此動議的最終討論結果。一旦敲錘,不在當天重新討論相似議題。

10. 進入下乙個動議,或者再沒有動議(或者之前確認的休會時間臨近)的情況下宣布休會(我們第一天晚上在凌晨1點半休會,第二天晚上10點半就討論完所有動議)。

結論

結論:殺人遊戲其實是一套非常好的如何民主,有效,有秩序的開會啟蒙遊戲。如果不知道如何主持審議性質會議,學會了殺人遊戲,也就差不多了。而且,殺人遊戲的規則,和《羅伯特議事規則》居然是嚴絲合縫,只不過乙個是通俗版,另外乙個過於學術化,更加嚴謹而已。

比如「法官」的角色,比如發言的順序,比如投票表決的過程等,都可以借用。「殺人遊戲」招牌式的過場:「天黑了,請閉眼」,其實是乙個動議到另外乙個動議的轉換,可以等同於驚堂木的一拍,給討論畫上段落符號,格成一節一節。

這種殺人遊戲一般程式上的嚴謹,讓二十人,三十人都可以在一起玩乙個遊戲一整天,而且每個人都有發言的機會,做出當時最好的集體決策。從這個意義上說,殺人遊戲真的是對於中國年輕人現代會議規則的啟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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